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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点摊将“限时”“限地”有标准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1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目前,本市早点市场销售额每年高达25亿元。面对大量的早点无证经营,如何实现依法“组织化”经营,保障食品安全?(相关报道见本报今年7月23日头版)记者昨天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获悉,本市正在就食品小作坊、摊贩管理办法展开立法调研,相关地方性法规有望出台。

  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孙运时介绍,食品摊贩之所以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难题,根源在于,摊贩管理不仅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同时也牵涉劳动就业、多层次消费需求、市容环境等复杂因素。对食品摊贩的无证经营,一味取缔肯定做不到,放任自流也不行。“疏堵结合”虽是老生常谈,却是最合理的办法。问题的关键是,哪些地域和时段该“疏”,哪些地域和时段该“堵”,社会各方面尚未形成共识,争议很大。同时,如何制定符合摊贩经营特点的管理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也是一大难题。

  今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授权省级地方人大制订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目前,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立法调研,争取早日出台地方性法规,让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有序,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一种预期是,在这个管理办法中,早点摊经营区域、经营时段,以及管理标准,都将有明确规范。地方法规出台之前,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的是,对那些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早点食品,以及从感官性状就能判断出安全状况欠佳的食品,一定要慎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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