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调查了解,大多数夜市餐饮摊点是无卫生许可证、无工商营业证照、无消防安全措施的“三无”摊点,但却长期处于卫生、市政、工商等部门的监管真空地带。
江北区卫生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很多游动摊贩卫生状况不佳,达不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所需的条件。对于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夜市摊点,卫生部门也只能采取接到相关问题举报后再进行查处的方式来管理,无法进行长期的日常监督。在《食品安全法》中对于游动的食品摊贩的管理并没有给出具体规定,而是要求各地方根据《食品安全法》精神自行制定。在相关规定还没有出台之前,卫生部门在对夜市摊点等游动性质的食品摊贩的监管方面处于被动的局面。
江北区市政监察大队执法科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夜市摊点,主要街道归市政负责,但下班后没法管,而背街背巷的地方则归街道辖区管理。江北区大石坝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解释,只能在上班时间对这些行为进行监管,具体问题如噪音扰民或食品卫生安全只能找其他部门解决。街道城管科人手很少,相关法规也不明确,只能接到具体个案再处理,但整体取缔很难做到。
记者就此也采访了九龙坡区市政监察大队和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办事处,他们均表示了相似的观点,对监管中存在的难点感到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