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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县出台五项施规范生猪定点屠宰行为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年09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一是坚持“合理布局、满足消费、总量控制”的原则,对定点屠宰场进行规划设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射阳实际,全县定点屠宰场“十一五”(2010年)期末控制在20个以内,到“十二五”(2015年)期末,全县原则上一个镇设置1个定点屠宰场,县城不超过2个定点屠宰场,鼓励定点屠宰场向中心镇集中。二是定点屠宰场必须达到一星级(含一星级)以上标准,许可证和标志牌齐全。三是屠宰场屠宰的生猪,应当持有生猪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标识(耳标)。屠宰生猪时,必须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技术规范》进行屠宰、检疫、检验。所有生猪产品必须达到“三无、四不落地”要求。四是生猪产品出场必须“两证两花”(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齐全,并加盖税讫印花、附具纳税证明。五是屠宰场发现病害活猪、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无害化处理和上报,并可申请财政补贴。(李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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