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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知称将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网络购物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9月05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记者许悦报道: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文件中,一份“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透露出工商机构改革的重大变化。当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工商局的“市场合同处”改为“市场规范管理处”,增加“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的职能。

  这意味着,一直以来广东网上购物“无王管”的局面将会改变,工商部门被明确作为主管部门,将承担起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监管职能。广东成为国内率先确定网络商品交易主管部门的省份之一,这对净化广东网络购物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将起重大作用。

  网络监管:告别“不告不理”

  在羊城晚报接到的读者报料中,误踩网络购物陷阱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热点,也是维权难点。广东工商执法人员和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虽然也为不少“苦主”追回了经济损失,但因不是明确的主管部门,对网络购物监管基本上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此次省政府文件明确将“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划归工商的职能范围,意味着明确了网络购物的主管部门。广东工商部门以后必须主动承担起对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的监管,具体包括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的监管,而不仅仅停留在为消费者维权的层面上。

  今年初,北京工商部门提出营利性网店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引起较大反响,但因网络购物跨区域、泛辖区,实际推进过程不尽理想。此次广东工商介入网络监管,是基于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大力研究制定网管方式———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公开透露:“以网管网”的原则已确定,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将全部建档,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搜索,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之中。

  广州市工商局局长陈斯达此前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也透露过:2009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计划之一,就是积极开展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建立完善网络经营监管系统,建立网络经营经济户口数据库,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规范有序开展”。

  新增机构:专设部门管食品

  在省政府批准的广东工商机构改革文件中,以后广东工商部门将设14个内设机构,当中新增了一个全新的部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据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介绍,这是考虑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艰巨,单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广东就涉及35.8万个流通食品经营单位。因此,特别将食品监管的职能从“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剥离出来,成立一个部门专管食品,“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据悉,目前广东的质监、药监、检验检疫部门早已成立了食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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