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黑龙江对食品安全企业做出规定 用料备案作假将被注销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东北网8月17日讯 从现在起,黑龙江省所有食品企业将开始制定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在内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一步保证食品产品质量和安全。《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于日前正式出台实施,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做出明确规定。

  据介绍,企业标准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辅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等。卫生部门要求,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而对已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企业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同时还可以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据有关人士介绍,企业标准制定时应当明确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该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国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满足保障人体健康的要求,保证食品产品质量和安全,同时能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将在全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中按要求抽取至少五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企业标准的进行论证和审查,包括企业标准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性内容,并在通过审查后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按照要求,企业应当确保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根据备案的企业标准所生产的食品的安全性,并对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弄虚作假的,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其予以注销,并告知有关部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河北省餐饮卫生督导检查显示小型餐饮单位卫生隐患多
下一篇文章:江苏省淮安市食品销售市场进入“网络监管时代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