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让食品安全更安全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晨 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农药残留等超过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未经检疫的肉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13类有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食品,被明令禁止经营。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但我们却看到,有的不法分子不顾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危,肆意经营非安全食品,从中牟取暴利,大赚昧心钱,由此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食品经营者所经营的不是一般意义的商品,而是关乎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需品。把好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关,截断那些非安全食品流向消费者的渠道,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意义重大,贯彻落实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除了经营者对《办法》中所明令禁止经营的13类有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食品,要主动拒绝经营外,广大消费者对那些不法经营者也要勇于揭露、举报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管理部门更要切实做好经营许可、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坚决惩处不法经营者,使食品流通环节不断得以净化,保证广大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用上放心食品。也就是说,只有“卖”“买”“管”三方携手,食品安全才能更安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食品安全拟建6小时上报制
下一篇文章:中国拟出台规定规范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制度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