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 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制定并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农药残留等超过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未经检疫的肉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13类有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食品,被明令禁止经营。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但我们却看到,有的不法分子不顾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危,肆意经营非安全食品,从中牟取暴利,大赚昧心钱,由此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食品经营者所经营的不是一般意义的商品,而是关乎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需品。把好食品在流通环节的安全关,截断那些非安全食品流向消费者的渠道,是确保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意义重大,贯彻落实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这除了经营者对《办法》中所明令禁止经营的13类有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食品,要主动拒绝经营外,广大消费者对那些不法经营者也要勇于揭露、举报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管理部门更要切实做好经营许可、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坚决惩处不法经营者,使食品流通环节不断得以净化,保证广大消费者能够随时随地用上放心食品。也就是说,只有“卖”“买”“管”三方携手,食品安全才能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