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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县多举措开展湿米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年07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为扎实推进建设食品安全县工作,切实加强湿米粉和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湿米粉和豆制品行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6月份,湖南省望城县多举措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湿米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

一、成立了领导机构

为认真落实市食安办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我县成立了由县食安办主任黄彪为组长、食安办副主任莫科明、胡阳光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5 月下旬县食安委制发了《望城县湿

米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望食安发〔2009〕13号,具体部署了相关工作。6 月初,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会上传达了市食安委会议精神,并明确了相关,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要密切配合,形成各方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湿米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了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目标为:全面整治湿米粉和豆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熟食制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使各种违反湿米粉和豆制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湿米粉和豆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进行了广泛宣传

 按照市食安办部署的要求,我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望城食品安全网》上发布关于开展湿米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的相关内容,并在望城电视台食品安全专栏下设置了湿米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子栏目,广泛进行活动宣传,有效增强了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发动中小学校组织食品安全专题教育,利用健康教育、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开展了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县食安办组织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城管局等,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执法车辆120台次,对全县范围内的湿米粉和豆制品生产企业、所有采购和使用湿米粉和豆制品的各类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经销湿米粉和豆制品个体经营户、经营湿米粉和豆制品的超市和商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和专项整治。

目前全县境内有湿米粉生产企业两家,分别望城县星城镇金洲米粉厂和望城县高塘岭镇建国米粉加工作坊,两家企业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有湿米粉和豆制品经营户1108家,其中无照经营38家。专项整治中,共检查湿米粉和豆制品经营户1480户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卫生部门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湿米粉和豆制品的采购索证及台帐建立情况,湿米粉和豆制品贮存设施、环境条件及卫生状况。共检查各类单位65家,其中餐饮单位57家,学校食堂8家,检查发现,采购索证42家,采购索证率64.6%,建有台帐59家,台帐建立率90.8%,有贮存设施34家,环境条件及卫生状况较好40家,未发现感官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湿米粉和豆制品。但是,检查中发现两家湿米粉企业的生产条件和环境卫生条件存在一定的问题:企业管理制度和体系不健全;卫生条件有待加强;防蝇防鼠防虫设施需配备齐全;生产的原辅料没有严格进货验收制度,台账不齐全;无相关的产品和原辅料的检验报告。同时,调查发现,县内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计24余家,其中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的有17家。数量就相对较多,经营模式基本都是小作坊加工方式,在全县的各乡镇都有分布。在这些作坊中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大多数豆制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生产区和生活区界限不清,进货验收制度不健全等。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县域内部分湿米粉、豆制品生产企业和作坊进行了抽样,其中重点检测湿米粉违法使用“吊白块”等漂白剂、豆制品生产中违法使用日落黄等。对于经检测后发现的问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其中,对38户无照经营湿米粉和豆制品的经营户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下架各类不合格湿米粉和豆制品共360多斤。

  下一步,我县湿米粉和豆制品监管工作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大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在卫生知识培训方面花大力气、下猛功夫,使各湿米粉和豆制品经营者逐步提高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责任意识。二是要开展回头看,进行卫生监督复查,督促各湿米粉和豆制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餐饮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取缔,以提高我县餐饮业湿米粉和豆制品质量整体水平。三是督促各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制度,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争取可追溯率达100%。四是深入推进整治效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我县湿米粉、豆制品行业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创建食品安全县作出贡献。杨中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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