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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纲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让老百姓吃用放心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质量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关系着经济的发展,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围绕着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用得安心,“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经济网为此推出了系列在线访谈。5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参加了首次访谈,介绍了该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对当前质量安全热点问题做了解答。

  质量安全年活动开局良好

  当前我国的产品质量水平经过逐年提升,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产品质量是一个需要常抓不懈、不能有丝毫放松的重大问题。”据张纲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目的就在于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需求、促进增长,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着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用以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老百姓特别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组织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农资专项打假行动、建材、装修装饰材料和絮用棉打假专项行动、家电下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等等。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专项整治行动,能够解决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涉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让老百姓买得称心,用得放心,住得安心!

  张纲介绍,“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开局良好,活动开展5个多月以来,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初见成效。下一步将针对我国普遍存在的质量安全意识不高以及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努力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

  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

  企业是提升质量的主体,“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要看企业。所有企业都要积极行动,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有保障,使“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为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的有力杠杆。

  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少数企业为了保住利润,出现了人为降低质量来降低成本的现象。人为降低质量可以蒙混一时,但蒙混不了长久,一旦酿成了像三鹿奶粉事件那样的质量事故,不仅会打垮一个企业,还会打垮一个行业。因此,越是在困难的时候,企业越不能放松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企业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必须认识到企业生存靠的是质量,有好的质量才有生存的空间,才能打开市场;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要普遍开展一次“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制度,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和访问用户”的“七查一访”活动,针对自查的问题进行整改;要开展“质量标杆对比活动”,与国内外优秀企业对比,找差距,查原因,采取措施,实现提升和赶超;还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突破贸易壁垒,开拓海外新市场,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打造自主品牌,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品。

  质量安全问题屡查屡犯,许多网友认为主要原因是不法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被处罚者只要花点钱就可以为错误买单。处罚作为一种惩戒措施,并不能包治百病。中国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基本上形成体系,如《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大量的部门规章等,这些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很大作用。产品质量的提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更是必须依法经营。

  食品安全需长效机制保障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最受社会关注。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多发,主要是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诚信缺失造成的,因此,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强化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坚持诚实守信,严格依法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据了解,在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后,今年全国开展了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质检部门为配合这一行动,2009年一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2.1万人次,查处食品案件7517起,现场处罚1696起,立案查处5461起,共查获价值4063万元。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关键还在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国家质检总局将采取四项措施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严格市场准入,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质量状况和技术发展,依法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必备条件和要求,严把许可准入审查关。二是加强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质量安全风险高的产品,要扩大抽查覆盖面,要依法加大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处理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增强震慑力。同时,要加强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后续监管,发现不再符合准入条件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要依法处理,直至吊销准入资格。据了解,2009年一季度吊销或自动失效的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就有228家。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大力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规范工作,严厉打击生产不安全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生产企业,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四是加快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记录,形成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对守信行为联合激励的社会监督机制。

  为配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质检总局会同国家认监委和标准委也加快了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加快了《食品安全法》配套部门规章的制修订工作,并且正在组织制定《食品防护计划建立和实施指南食品生产企业》国家标准,目前,已完成国标征求意见稿,现正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计划在8月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质量监管要深入各个行业

  除了食品行业,国家质检总局同时加强了其他行业如日用品行业和服务行业等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法规都在逐步完善。

  国家标准委2003年发布了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从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等方面对玩具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2007年,国家标准委还发布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将儿童玩具纳入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售出的产品,销售者应当依法负责修理、更换和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生产者应该赔偿损失。依照国家的法规和标准去做,我们的儿童玩具会越来越安全。

  对于服务业,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今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24个部门,制定并发布了《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提出了今后5年服务业标准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修订标准,一共提出1100多项任务。涉及民生服务业方面的标准项目占40%左右,成立了旅游、社保、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标准的实施。

  为了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国家推行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国家质检总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农民消费者确实得实惠,安心用产品。严格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目前所有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都建立了质量档案,并督促中标企业严格施行国家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同时,加快推进12365举报系统建设工作,及时受理广大消费者的举报,目前已有22个省区市开通,今年第三季度将在全国实现全面开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的行为,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万多人次,检查家电下乡产品及其他家电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7259家,查办案件达39起。

  网络购物逐渐成为人们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但也成为质量监管最薄弱的领域,成为近年来质量安全投诉的热点。网民要到能够确认质量信誉较好的网站去购买产品,不要在网络上购买涉及身体健康安全的产品。如果遇到侵害自身利益的事情,应该向网络经营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去投诉,请他们帮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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