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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宣传“吹牛”惹官司 法院还不构成欺诈
来源: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09年05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买了两袋黑木耳,上面皆宣传具有“保健功”,细心的消费者上网查询之后大呼上当。日前,该消费者为了讨个说法,将销售方以及厂家同时告上了法院。

  2008年9月份,陈敬震在溧水一家超市花一百多元购买了两袋木耳。“当时我就是看到包装袋上的宣传才买的。”陈敬震说,黑木耳的包装宣称:“多食黑木耳可起到有效预防与改善中老年人三高的保健功能。”而野生木耳的包装上则表示:“黑木耳分布很广,以安徽黄山一带的品质最佳,本品精选优质黄山木耳,经烘干、过筛分栓确保自然山珍之风味、味道鲜美。”

  买回家后,陈敬震发现东北黑木耳没有保健食品标志,他又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得知,东北黑木耳只是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

  陈敬震认为,东北黑木耳宣传具有保健功能不但虚假而且违法;同时,野生木耳宣传品质最佳、最佳主配也是违法和虚假的。“这明显是在欺诈我们消费者。”日前,陈敬震将超市以及生产木耳的两个厂家同时告上了溧水县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木耳在我国是一种传统的、有多年食用历史的普通和大众化的食品,可以推定公众对其食用价值有一定的了解。两被告对其所生产的木耳产品的宣传,虽使用了“最佳、保健功能”字样,夸大了其商品品质,但不能认定对公众构成欺诈。另外,陈敬震也未能证明两被告所生产的木耳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陈敬震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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