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悉,根据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从6月1日起,我省工商部门将严格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必须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
据介绍,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该法共有10章,104条,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监督和执法职能的就有30多条,这些职能包括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准入把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管和对经营行为的规范等内容。
省工商局相关领导在会议上要求,我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根据《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核发食品流通许可,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未依法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被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到期的,要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和市场检查结果,及时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而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食品市场主体,要在工商行政管理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上及时予以公布。
省工商局还公布,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目前暂由省局消保处、市(州、地)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县局执法监督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