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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声讨造假鸡蛋者 律师称行为恶劣应究刑责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许多读者看完假鸡蛋报道后十分震惊,他们认为,用化工原料制造假鸡蛋骗钱的行为十分恶劣,对这种人应该绳之以法。对此,一些律师也认为,对这种知假造假卖假传授造假技术行为恶劣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27日上午,看了关于人造假蛋的调查后,淄博周村区消费者刘女士来电反映,前不久在当地买到了假鸡蛋。她说没想到这些商家竟拿化工原料做成假鸡蛋害人。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销商销售人造鸡蛋的做法涉嫌商业欺诈,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并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齐鲁律师事务所的赵军律师认为,按《刑法》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都将被绳之以法,判处徒刑并处罚金。而任某传授以化工原料制造假鸡蛋的行为,还涉嫌传授犯罪方法,妨碍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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