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乱真的“特加浓”。本组图片均由本报记者朱宇鲲摄
编者按
近两个月以来,记者深入我省部分农村市场,走访农户、经销商,会同地方食药监管部门调查发现,一些在大城市里难觅踪影的“问题食品”,却在偏僻的农村市场上公开叫卖,“三无”食品充斥货架、过期变质的食品翻新登场、无证无照的“黑窝点”肆意加工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被毫无标准地滥用……不仅损害了农村消费者的权益,还扰乱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通过梳理这些典型的食品安全问题,记者发现,农村消费者收入低、购买能力差、维权意识淡薄、监管难和监管不到位,以及对涉案人员的处罚处理力度过小,是造成农村食品问题严重的重要因素。
为解决当前农村市场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今年上半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食药监局”)展开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剑指农村“问题食品”。
——关注农村食品安全系列报道之一
本报记者朱宇鲲
“三无”“山寨”食品热销
提及农村市场的山寨仿冒食品,从事销售工作的王晓东对此深有感触。有一次,他在武威市凉州区一公共汽车站乘车时买了一瓶“康师傅”绿茶,当时没仔细看,但喝了一口觉得不对劲,仔细检查后发现其名为“康帅傅”。
“‘娃恰恰’‘康帅傅’‘奥立奥’等仿名牌的山寨食品,在县、乡镇的车站码头不时会遇到。”王晓东长期奔波于省内各地,对此见怪不怪。
不久前,记者在麦积区马跑泉镇一小学门口卖零食的小推车上看到,各种五角至一元的小吃、零食、饮料琳琅满目。其中一种饮料名为“胡萝卜素”,塑料外包装松软,仅售1元。下午放学时分,孩子们围在食品小摊旁争相购买,边走边吃。
记者发现,遍布农村市场的这些仿冒零食包装上往往找不到厂家地址,也没有保质日期,尝起来香精味道很浓。不少小卖部老板坦言:“都不是正宗货,但是销路挺好。”
食用菜油中掺进棉籽油
农村的榨油坊以现榨现卖为招牌,拥有广阔的销售市场,被消费者认为是货真价实。但有些不法商贩干起了掺假的勾当,非法获取暴利。
夜幕下,一辆牌照为甘A·A12XX的微型货车,缓缓停在榆中县建军油坊门口,这辆微货车正是兰州市城关区永兴粮行的送货车,他们用输油管往胡麻油中掺假油品。被闻讯赶到的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1桶色拉油、5桶棉籽油。
据经营人员林某讲,当晚拉来的6桶油,其中1桶色拉油已被抽装入店内的1个油桶和3个22.5公斤装的塑料桶内,2桶棉籽油已被抽装入店内方形油罐中层。
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油坊内的方形油罐分为上、中、下三层,用于掺假。随后,对涉嫌质量问题的店内方形油罐中的上、中、下三层植物油分别抽样、送检。经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送检的其中一菜子油品中,豆蔻酸项目、亚油酸项目、亚麻酸等项目不符合国家《菜子油标准》。
林某供述,2013年11月15日至2014年1月25日,他从兰州市张苏滩粮油批发市场的兰州永兴粮行,以6.8元/公斤的价格购进棉子油,掺加到菜子油中后,以14.6元/公斤的价格销售。这期间,他先后购进棉子油1255公斤,其中925公斤棉籽油还未来得及销售就被查获。
食品添加剂被滥用
不久前,肃州区果园乡屯庄堡村8组一院内,店主杨某违规使用石膏粉制作豆腐,他使用无标签、无说明书和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添加剂石膏粉。
从2008年开始,杨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健康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豆制品加工达5年之久。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900公斤“三无”石膏粉。
在敦煌市七里镇铁家堡四组一出租房内,店主张某非法使用添加剂——“生长素”来加工豆芽,以促进豆芽的生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介入后,初步核查,张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移交敦煌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3月11日上午,武山县食药监局在滩歌镇新寺侯氏烧鸡店检查时,在店内发现无包装的散装盐约2公斤,引起执法人员高度警觉。在店主郑某家中,发现防腐剂2袋,每袋约50kg,内含氯化钠、硫酸钠、杀虫剂。
因涉嫌非法使用添加剂,店主郑某随即被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经过询问,她如实供述了使用防腐剂加工肉食的事实。为此,执法人员将防腐剂全部异地扣押,对肉汤及肉制品进行送检,由公安机关传唤郑某,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无证经营熟肉制品
3月3日,酒泉市食药监局接到投诉,称肃州区西峰乡苜场沟五队,有人在卸肉。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一民房内发现7000公斤腊肉,货值金额14.7万元。因货主郭某、张某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来路不明、涉嫌使用添加剂的这批腊肉,并抽样送检。
2月26日下午,宕昌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何家堡乡大堡子村专项检查中发现,一食品经营店铺并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却从事食品经营批发活动。截至检查时,已从事无证经营活动2个月,营业额共计3万余元。执法人员现场对库存食品进行了清查登记,统计出共计价值20.7万元的各类食品。因涉案金额巨大,宕昌县食药监局当即向公安部门移交此案。
秦州区食药监局先后查处了涉嫌无证经营的鸭脖子加工店、佰味药膳鸡经营门店。在秦州区建设路佰味药膳鸡经营门店,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做好的鸡翅5千克、鸡爪6.2千克、鸡腿7.2千克;在陈某从事鸭脖子加工的现场,3名工人均没有健康证,也不能提供任何加工原料的进货票据,同时,加工现场距离旱厕不到5米,根本无法保证加工的食品无毒、无害、无污染、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过期食品横行乡村
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出售过期食品的现象普遍存在。
4月24日,在宁县焦村乡西李村的建辉综合门市部,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查获过期的华山油茶等食品47种168瓶(袋、包)。
4月18日,在临泽县兴乐水产超市,执法人员发现销售的正绿鼎方正大米等食品8种共101袋(瓶),均已超过保质期,案值金额758.50元。
1月27日酒泉市民举报称,肃州区长城果蔬恒温冷库内有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鸡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赶往现场,在5号库左第1间,发现60箱沈阳市伟峰肉鸡加工厂生产的伟峰牌鲜鸡,已过期8个月之久,且无法提供符合规定的购进、销售票据和记录。
1月13日,徽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伏家镇老街检查时发现,当地一家水产部销售大量过期食品。经现场检查,在货架、冷藏柜、仓储间共发现豆豉等21种、共计315袋预包装的过期食品。
对以上所涉嫌违法的案件,各地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