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讯(记者 王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8日发布公告,决定由8家检验机构170名审查员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工作。
公告显示这8家检验机构分别是: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和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根据公告,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现场审查抽取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应分送2家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进行生产许可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食品标签明示的成分进行检验,并准确、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同时报送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国家注册审查员名单,这些审核员是总局委托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统一组织完成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国家注册审查员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工作。
公告要求,各省级局要按照有关规定,从公布的人员名单中选取审查人员成立审查组,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公告要求,各省级局要加强对审查员的管理,按照《审查细则》要求认真开展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责任。对利用审查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泄露企业信息资料及商业秘密、从事食品生产许可有偿咨询服务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切实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质量,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