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人民日报调查假冒伪劣商品:娃恰恰康帅傅等傍名牌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4年01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在四川省金堂县赵镇弯弯街批发市场一家主营副食的店铺,记者发现既有正品的大白兔、徐福记,也有山寨的“小白兔”、“徐记”,包装极其相似。店主告诉记者,商品主要销往农村,山寨的七八块钱一斤,正品的二十四五块钱一斤,掺在一起卖,不容易看出来。

  春节临近,记者下乡走访,发现不少假冒伪劣商品藏身农村集市商店,坑蒙农村消费者。

  假冒伪劣大行其道

  在陕西渭南市华县赤水镇的一个集市上,记者看到一种名为“乡吧佬·香佬大”的鸡腿,肉已变色,封口处还有不少黑色不明物质,翻遍整个包装袋都找不到生产日期。一个商店的旺仔小馒头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7月18日,早就过了9个月的保质期。一种天宜园牌的绿豆沙拉膨化食品竟然是2011年8月29日生产的,过期超过一年,店主说这些商品一般都整箱批发给村里的商店。为了让过期商品出售,商家费了不少心思,一瓶标价10元的“OKLY”牌玉兰花油,生产批号被涂黑,“请于标示日期前使用”的“前”字也被涂黑。

  在湖南长沙黑麋峰,前不久,11辆环卫专用车运载的重达60吨假冒伪劣产品被倒入销毁区,进行碾压填埋。此次销毁商品主要是假酒、假冒休闲食品等。长沙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假冒伪劣商品主要流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小超市和零售店。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像“娃恰恰”、“康帅傅”、“奥立奥”等山寨商品,还有过期食品、三无产品等假冒伪劣商品,在一些农村集市商店寻常可见。

  农民不满无奈接受

  不少人认为,农村消费者辨别能力差、消费水平低、维权意识不强,甚至有点图便宜“知假买假”。然而,记者走访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村消费者对集市商店里的假冒伪劣商品很不满意,但很多时候只能无奈接受。

  “去镇里要走一个多小时山路,现在路面硬化了,骑摩托车也要20多分钟,”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冯家村村民严琴告诉记者,“有时急着用,来不及去镇上买,知道是假的也只能将就一下。”

  湖南农村的一位商店经营户说,他都是从县城经销商进货,最看重的是价格,至于“商标”、“生产日期”都不太在意,“哪样好销就进哪样,有时假货赚的差价还高些。”

  事实上,在采购环节,农村一直处于劣势。长沙一位超市加盟商告诉记者,由于根本无法与供货厂家直接对接,农村商户只能通过各级经销商进货,有些经销商为赚取更大差价,从不正规小厂家进货,以次充好。

  完善农村商贸体系

  陕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牛昉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导致问题产品流向农村。这种二元结构既包括城乡市场消费能力的差别,更包括实际监管力度在城乡间的失衡,“政府监管无论是力度、措施,还是方向、重点,都倾向于城市,农村消费市场的假冒伪劣治理还很不够”。

  “一方面,农村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四川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工商部门将大力开展“红盾春雷行动”,在批发市场、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傍名牌产品”。

  湖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大力构建完整顺畅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打通商品从厂家到农村商家的“最后一公里”,以利于正牌商品进入百姓家中。另外,还应该加快农村超市的布局,从而让更多农村消费者像城里人一样,购买商品时有更大的挑选余地。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万绿湖直饮水水源工程可望在2015年6月完工
下一篇文章:高端水价格比食用油还贵 资本总动员追逐暴利基因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