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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买到问题食品药品 工商先赔
来源:大江网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记者廖济堂报道:5月27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南昌市将向主要公共场所派驻文明监督员,今后市民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要由工商先行赔付。

  南昌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道德建设中,南昌市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少数企业诚信缺失、制假贩假、不良经营;部分机关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不高、环境不优;个别市民乱扔乱贴、乱闯红灯、不讲秩序;少数居民社区公共环境差、关系冷漠等。这些问题都给城市形象减了分。

  南昌市将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整治力度,南昌市文明办将向城市主要公共场所派驻文明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规劝、警示惩戒,发动广大市民利用手机和相机记录身边的不文明现象,在媒体开设相关专栏曝光失德败德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南昌市要求实施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工商部门先行赔付行动。这对于南昌市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记者注意到,2011年,湖北省工商局便在湖北全省范围内实行“食品购假先赔”快速通道。消费者在购买假冒伪劣食品之日起7日内(含7日),向交易发生地的工商所,提出“先行赔付”请求。消费者要提供其所购食品的发票或购物凭证,发票或购物凭证上应写明食品名称、数量、金额、食品经营企业名称、购买食品时间等。同时,还要提供食品的外包装,必要时应提供食品样品,或其他认定假冒伪劣食品的相关证据。

  南昌市要求,规范政府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政府机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带头严格遵诺守信。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

  同时,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南昌市还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探索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失信惩罚制度,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此外,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媒体记者和市民代表组成的道德评议团(市民巡访团),深入食品药品企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评估道德状况,督促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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