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热点聚焦 >> 浏览热点聚焦
8奶企被指在华不正当营销 雀巢:符合国际准则
来源:国际金融报 潘洁    更新时间:2013年02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 2 )


  2月25日,据英国《卫报》报道,一家名为“拯救儿童”的慈善机构发布最新报告称,雀巢、达能等奶粉企业违背行业准则,大肆鼓励6个月以下婴儿的母亲使用母乳替代品哺育。报告称,在中国市场也发现了一些公司上述行为的证据。

  昨日,雀巢中国公司公关部负责人何彤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称,雀巢支持世界卫生组织纯母乳喂养到6个月,并且支持在辅食添加之后继续母乳喂养的建议。在世界范围内,严格遵守各国政府所实施的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根据中消协的调查,56.2%的母亲在怀孕或哺乳期间收到过母乳替代品或其他相关资料。相关育婴专家表示,母乳替代品市场促销行为是造成中国城镇母乳喂养率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

  8家企业被指不正当营销

  “在巴基斯坦约有1/5的健康专家收到过母乳替代品制造商赠予的礼物。不仅包括配方牛奶,还有婴儿食品、奶瓶以及奶嘴,此外还有一些办公用品,如标有公司标志的笔和处方笺。”该组织在巴基斯坦的调查显示,1/10的健康专家在半年时间内收到过母乳替代品的免费样品,其中68%来自雀巢;1/3的专家会见过奶粉企业的代表,74%的专家称会见过雀巢公司的代表,30%的专家表示见过日本企业森永公司的代表。

  昨日,何彤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称,雀巢也认为,在改善婴儿喂养实践和促进全球母乳喂养方面尚有许多工作要做。公司遵守严格的世界卫生组织守则和相关程序,并且凭借内部监测系统、外部审计及利益相关方的协助,不断对市场运作进行回顾、修改和强化。

  同时,雀巢中国也一直在积极协助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规范市场,如支持中国消费者协会举行的严格规范母乳代用品市场销售企业宣传活动,率先签署承诺坚决遵守母乳代用品使用守则。

  据了解,全球婴儿食品市场总价值达到了360亿美元,其中婴儿配方奶粉的销售占了很大的比例,为250亿美元。奶粉企业一直将亚洲作为母乳替代品的重要市场。

  尽管雀巢公司在回复中坚称,“雀巢在中国市场的宣传营销一直都是符合"母乳替代品市场国际准则"。但该报告称,在中国市场也发现了这些公司“不当营销行为”的证据。在中国,该机构通过调查发现,1/4接受调查的中国母亲称,自己收到过乳制品企业的礼品,40%的人收到过配方奶粉样品,其中大部分为:达能、美赞臣、雅培、雀巢、惠氏、美素佳儿、澳优和贝因美。该机构调研了中国的6个城市,发现35家食品店中有16家会推广母乳替代品,通过销售人员、海报、赠送礼品等方式进行。

  超半数孕妇收到宣传资料

  该报告指出,奶粉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通常会在广告宣传中贬低母乳喂养的好处。“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选择母乳喂养的母亲从2006年的45%降至2012年的29%,缩水1/3以上”。该机构认为,造成这个现象的部分原因是母乳替代品公司“不当的营销行为”造成的。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品”已经是大家的常识。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为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我国为守则的签署国。

  然而,妨碍和危害母乳喂养的现象却十分严重。在电视上,温馨而煽情的音乐,动人心弦的母爱情景,精心策划的奶粉广告往往透过浓浓温情的画面,将奶粉产品尽情地展现在消费者面前。“这些或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的奶粉宣传画面频频出现时,会潜移默化地对婴儿母亲造成影响。”一位育婴专家表示,母乳替代品市场促销行为是造成中国城镇母乳喂养率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中消协的调查表明,中国母乳喂养行动正面临严峻考验。”中消协有关负责人直言,目前对违规行为还缺乏可操作性的处罚办法,办法亟待修订和细化,母乳替代品市场促销行为必须受到严厉处罚。

  作者:潘洁来源国际金融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肯德基淘汰千余风险鸡舍 约占供应商鸡舍的十分之一
下一篇文章:德国曝出鸡蛋造假丑闻 监管能力受质疑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