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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毒食品”终身禁入行条款或入法规
来源:法制晚报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北京市将立法规定,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和违法信息等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在今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上,将对修订后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拟规定,本市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环境、条件、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管理规程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将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市食品办应当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控制风险。 

  北京市食品办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信息、违法信息等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此前因存在争议而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忽隐忽现”的生产经营“毒食品” 终身禁入行、问题食品“区域退市”等条款,已正式写入条例的表决稿中,拟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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