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企业风采 >> 浏览文章
咖啡伴侣含氢化植物油 雀巢符合世卫组织标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更新时间:2010年11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自植物奶油被冠以“DDT”的恶名之后,奶精产品植脂末也立马遭殃。植脂末的配料包括氢化植物油,其作为咖啡伴侣广泛存在于中国市场上。

  昨日(11月10日),中国速溶咖啡市场老大雀巢在给《每日经济新闻》的书面回应中表示:“日常饮食中,雀巢咖啡伴侣产品所含有的反式脂肪酸可以忽略不计,雀巢咖啡伴侣是完全安全可以食用的。”不过,记者同时发现,雀巢在部分国外地区官方网站上,却正在大力宣传植物奶油的危害。

  中国咖啡伴侣多是植脂末

  中国市场上的雀巢咖啡主要产自雀巢在广东东莞的工厂。昨日,在深圳新一佳超市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雀巢咖啡伴侣植脂末配料为:葡萄糖浆、食用氢化植物油、稳定剂、酪蛋白酸钠(含牛奶蛋白)、乳化剂、食用香料/调味剂、抗结剂。此外,麦斯威尔3合1咖啡、三点一刻3合1咖啡、旧街场2合1白咖啡伴侣都含植脂末成分。

  氢化植物油作为植脂末中的主要配料,被证实可能含有反式脂肪酸,大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心血管造成伤害。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国的咖啡伴侣及奶茶中普遍使用的都是奶精即植脂末。这是因为植脂末具有良好的溶解、乳化、分散性能,且能使产品保质期延长,故而被广泛运用在食品工业中,植脂末的价格只有奶粉价格的55%左右。

  雀巢公司咖啡产品部人士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雀巢咖啡伴侣产品中,氢化植物油在感官方面和口感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植物油经过氢化作用可以避免油脂被氧化,从而保障和维持最佳品质。”

  但雀巢的书面回应同时说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个体的反式脂肪酸摄入量不应超过总膳食摄入能量的1%。雀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使消费者的反式脂肪酸摄入量低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限量。基于我们的分析结果并结合中国平均食物摄入量考虑,日常饮食中雀巢咖啡伴侣产品所含有的反式脂肪酸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远远小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限量。因此,雀巢咖啡伴侣是完全安全、可以食用的。”

  雀巢国外宣传植物奶油危害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雀巢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正在大力宣传植物奶油的危害性。

  例如,在雀巢中东地区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一篇关于健康生活方式的文章。在该文章中,雀巢详解了植物奶油的危害:“你不要以为植物奶油来自植物,所以会更健康。其实它含有大量反式脂肪酸,后者被证明对血脂不利并有可能引发心脏病。”

  该文章甚至贴心地告诫消费者应该认真检查食物成分标签:“如果氢化植物油被列在成分表的前几位,那么其含有更多反式脂肪酸的可能性就越大。”

  记者了解到,在欧美、中东、日韩等国家和地区,雀巢早就推出了“零反式脂肪酸”的咖啡伴侣、巧克力、饼干等产品。在丹麦等国家,雀巢咖啡伴侣的常规产品中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也非常之低。

  面对记者的询问,雀巢表示:“我们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严格要求在全球是高度一致的。”

  国际营养学联盟亚太临床营养学会营养与食品安全中心主任李铎认为,食品标准的升级主要依靠国家政策法规的相应支撑。李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雀巢内外有别并不出人意料。美国一般是要求反式脂肪酸含量小于0.5克,欧洲要求更高,荷兰5%以下,法国3.8%以下,瑞典5%以下,丹麦2%以下。中国目前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一个公司都是在法规允许下寻找最大利益。”

  一位不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植脂末在我国既无国家质量标准,也无行业标准。一般的企业技术标准中,感官要求包括外观、气味、杂质等标准一般是水分小于等于6%,脂肪大于等于10%,PH值大于等于5.8,硫酸灰分小于等于6%,但对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并无限制。”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娃哈哈饮料将在拉萨投产 年产值有望达到3亿
下一篇文章:食品安全受关注 小肥羊食品产业链构建出色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