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企业风采 >> 浏览文章
雀巢接盘太子奶?疑为太子奶缓兵之计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07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昨天有消息称,太子奶集团将可能被其托管者——株洲高科奶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奶业)脱手转让。而这个消息中的接盘者是国际食品界巨头雀巢。

  不过同日,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并购传闻,表示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意向。

  雀巢、太子奶再传“绯闻”

  并购传闻其实源自对文迪波此前一番言论的理解。

  6月底,文迪波亲自来到北京和雀巢进行了第5轮谈判,双方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主要内容包括:7月高科奶业将与雀巢签订一份协议书,双方将在生产管理、新品研发、包装设计和原材料供应4个方面开展合作。协议包括:太子奶的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将会到雀巢,学习管理等,雀巢同样也会派人来到太子奶,学习销售。对于未来接盘者门槛是:排除政府和李途纯方面,文迪波表示希望接受者是行业内的实力企业,同时一定要保留太子奶的品牌。“恢复品牌,提升市场价值是当初政府接手的主要目的。龙头企业将会提供先进的管理经验,助力太子奶发展。”

  文迪波表示,企业之间的合作是很正常的,对于未来是否将太子奶委托他人,文迪波则表示“存在任何可能。”文迪波还告诉记者,7月6日雀巢大中国区的总裁及其在中国总部的一些人将会拜访株洲市人民政府,然后考察太子奶的各个生产基地,在7月份适当的时候签下这个协议。这成为了媒体解读雀巢接手太子奶的信号。

  其实雀巢、太子奶的“绯闻”早有发生。太子奶集团董事长李途纯曾向媒体透露,早在2006年下半年,雀巢就曾经找到太子奶,表示要收购太子奶集团51%的股份,或者各占一半的份额,但遭到拒绝。接触多次未果后,雀巢终于在太子奶上半年深陷对赌风波和资金链断裂传言之时抓住了机会。

  高科奶业的一位高管曾向媒体表示,所谓全面合作协议,其实就是将太子奶出售给雀巢。按照政府介入托管时候的协议,李途纯手中持有的接近70%的股份全部抵押给高科奶业。

  太子奶的缓兵之策?

  业界对于太子奶的结局推测大概三种:第一:被卖;第二:重回李途纯手中;第三:申请破产。

  “目前看上去唯一可行的就是第一种,至于如何卖,这应该是目前政府部门着重考虑的问题。”乳业专家王丁棉表示。目前雀巢在中国高端奶粉市场具有优势,但在中国二三线城市销售却不理想。而太子奶曾是国内市场份额最大的发酵奶生产商,在二三线城市的覆盖率非常高。收购太子奶能够填补雀巢短板。

  但李途纯对雀巢的并购动机存在疑问,他指出:“雀巢跟我们谈了这么多年,谈判的结果就是要消灭太子奶,非常简单,它不是要支持太子奶,不是要发展太子奶,它和太子奶合并、兼并、收购的目的就是要把太子奶PASS!”

  业内人士指出,太子奶传出雀巢的“绯闻”,只是想借助对方的知名度暂时缓解银行、供应商、经销商等债权人的“紧逼”。对于债务的偿还,文迪波表示,单纯通过企业经营偿还是远远不够的,太子奶可以通过变卖庞大的闲置资产偿还。“有4/5的闲置资产可以偿还同比例的债务。”据了解,太子奶的债务在26亿元左右。

  作为政府托管太子奶的过渡性机构,高科奶业的租赁经营并不会长久,今年4月文迪波曾表示:“只要有了新的战略投资者接手,或者资产负债比达到正常状态,就会全身而退。”据其透露,他已经与5家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接触,预计实质性的谈判将在7月1日公司全面恢复太子奶的生产运营后展开。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现存最“古老”饼干品牌 “嘉士利”欲明年上市
下一篇文章:中粮厚朴联手入股蒙牛 会否带来乳业并购潮?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