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企业风采 >> 浏览文章
英博欲购AB 中国啤酒业多头之争让位双寡头对决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英博显然已开始针对AB的行动,如果并购成行,掌握着全球25%以上份额的英博将不仅改变全球啤酒市场格局,让自己再次成为全球老大,而且对中国市场也必将带来一连串的反应。

  获得核心品牌和渠道

  1984年进入中国市场的英博发展快速,目前已拥有33家独资与合资工厂,400多万吨的销售,在福建、浙江等多个省份都拥有市场第一、第二的份额,且拥有雪津、红石梁、双鹿、KK、金白沙、金龙泉等多个区域强势品牌。不过,貌似强大的英博有一个弱点:没有全国性的核心品牌,雪津虽然可能会承担这一重任,但现在还远未成气候。

  目前的中国啤酒市场正处于大整合阶段,激烈的巨头之争中,资本作用正在下降,虽然各方间力量仍有悬殊,但总体而言都不可小觑。几年前一线巨头还可以依靠资本实力降伏二线企业,正如华润雪花当初收购四川蓝剑:不和我谈判,我就打垮你。最终,实力悬殊的蓝剑被收编。但现在的燕京啤酒(000729.SZ)至今没有合资,又有谁能在短时间内奈何燕京啤酒?

  当前,核心品牌,全国性的强大核心品牌正取代资本作用,成为巨头之争的“撒手锏”。没有核心品牌,坚守区域市场已越来越难。如果能够收购AB,英博就可以得到在中国高端市场占据第一份额的“百威”品牌,还有正在逐渐走向全国的中高端品牌哈尔滨啤酒,由此英博可以形成分布在高端、中高端和主流酒等不同市场层次的品牌体系,这个品牌体系还分别覆盖全国和区域市场。如果全靠英博打造,要想短期内建成完善的品牌体系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正激烈整合的中国市场也不会给英博充足的时间。

  同时,英博还可以获得百威在全国高端市场精良的渠道。

  “快消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两个,核心品牌和渠道。”行业观察人士韦三水如此说。同时,哈啤在东北具有优势市场份额和渠道,而这些资源对全国任何一家想插手东北市场的啤酒企业来说都具有战略意义。通过收购AB,英博还曲线实现与青岛啤酒(600600.SH)的联姻,这能让英博超越华润雪花成为中国最大啤酒集团。

  更为重要的是,在青啤和哈啤的优势市场,英博还没有进入或构成竞争。

  华润雪花唯一的挑战者

  经过激烈整合,中国啤酒巨头可能会剩下“5到15家”,几周前,AB大中华区总裁程业任对记者如此表示,他说影响数量的重要因素是巨头间的并购,而这种并购不是国内巨头间的并购,是国际巨头间的并购,“如果国外并购成功,就会有5到6家,如果没有并购就会有10到15家。”

  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中国啤酒发展趋势最精辟的观点之一,而且这么快就有了验证的可能。

  经过多年耕耘,外资对中国啤酒的渗透已非常深入,目前中国啤酒已有明显的派系区分:浙江温州双鹿等代表的英博系;青啤、哈啤为代表的AB系;华润雪花的SAB系;重庆啤酒、金威为代表的喜力系以及兰州黄河为代表的嘉士伯系,虽然三得利啤酒在上海根深蒂固,但日资企业还远未成气候。这些派系中,最强大的当属英博系、AB系和SAB系,而如果前两大体系合并,将对SAB系构成极大威胁,仅从其市场区域看,其将覆盖华东、东南、东北、西北(青啤)、山东(青啤)、华南(珠江和青啤)。

  更重要的是,英博拥有了挑战SAB在华非控股上市公司华润雪花的实力。

  在过去多年中,横空出世的华润雪花凭借强大的渠道实力以及快速的成功在区域市场复制品牌,迅速取得成功,2006年以超过500万吨的销量挤掉青岛啤酒,成为中国啤酒市场新的第一,2007年达到690多万吨,其超常规的发展速度将竞争对手远远甩开,而且到目前为止,华润雪花的势头似乎没有企业能阻挡。

  并购AB后的英博,是唯一的可能。到那时,中国啤酒格局也许将变得非常简单:英博和SAB系下华润雪花的对决。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青啤7694万元收购母公司22家公司股权
下一篇文章:励心奋斗铸成就 人诚酒醇谱新曲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