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企业风采 >> 浏览文章
三沙首家私营菜馆生意渐上轨道:川菜与海鲜完美结合
来源:中国广播网 白杰戈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是海南省三沙市正式挂牌成立一周年。上个月,中国之声记者在三沙市政府所在的永兴岛上见到了一对四川来的夫妻——徐维鑫和魏翠华。过去的十多年里,他们参与了永兴岛不少工程的建设。今年,他们又建起了永兴岛上第一家挂牌营业的私人饭馆“川香阁”,给三沙人的胃口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昨天晚上九点多,打通徐维鑫的电话,他正站在川香阁饭馆的门口,看庆祝三沙市成立一周年的焰火。记者听到声音从两千多公里外的海上传过来,只是看不见永兴岛上空的色彩。

  今年6月1号,记者即将离开三沙的那天,才发现了刚开业不久的川香阁饭馆。老板徐维鑫和老板娘魏翠华是四川人,但是2001年就到永兴岛来了。

  魏翠华:我们01年上岛,12年了,我们算老(职工)。

  十几年的时间,徐维鑫做建筑工人,魏翠华给工人们做饭。徐维鑫说,永兴岛上的不少工程,从装修场站,到安装市政府门前的升旗台,他都有参与:

  徐维鑫:场站里很多装修我们都做过,还有那个升旗台。

  今年,夫妻俩又多了一份事业,永兴岛上第一家挂牌营业的私营饭馆——“川香阁”。

  魏翠华:觉得有时候有客人来吃饭不方便,就自己搞个喽。

  觉得有客人来了吃饭不方便,就自己开个饭馆,徐维鑫夫妻俩,想到了就做了,简单干脆。不过在远离大陆的永兴岛上,要经营好饭馆,并不简单!建筑造价高、气候特殊、还有食物的运输和储存,都是问题。

  一百多平米的饭馆,投资几十万。用餐的房间和包间是板房,卫生间用的是水泥,方便贴瓷砖,后厨就是更加通风的棚子。永兴岛的绝大部分生活物资和生产资料靠补给船运输,饭馆也不例外,所以配备了四台冰柜来储存食材。外面的地里还种上菜,最热的时候有豆角、空心菜和辣椒,日照不太强的季节还能种青菜、生菜和苋菜。

  记者:运输难度大不大?

  魏翠华:买菜难度不大。只是那些工程原料难度大一点,建筑材料。

  不过也有优势,海南岛上人工养殖的小石斑鱼要三四十块钱一斤,而在永兴岛,天然野生的,只要一半的价钱。

  记者:什么菜卖的最好?

  魏翠华:海鲜卖的好一点,但是贵不好卖。

  记者:像这个石斑鱼在这儿卖多少钱?

  魏翠华:我们去买就10多块钱一斤。18块钱一斤吧。

  当然也少不了老板家乡的四川菜:

  记者:这个菜就是四川的做法?

  徐维鑫:川北凉粉。

  记者:凉粉是自制的,早上做的,我们这里面没有加过食用胶,什么都不用,就用淀粉、水烧开做出来,他们每次来都点这个菜,相当受欢迎。

  另外,还有川菜和海鲜的结合,比如香辣蟹。

  魏翠华:有时候搞香辣蟹我也给搞。

  老板娘魏翠华介绍说,他们本来请了两位厨师,因为开张以来生意不太好,只留下了一位。

  6月1号中午,惟一的一拨客人是老板徐维鑫请来的老朋友:

  客人:今天我们徐老板请客,刚开张请我们试吃。

  昨天晚上,永兴岛在阵雨之后褪去了一些炎热。徐维鑫在电话里说,这几天岛上的人多一些,生意也好起来。

  徐维鑫:庆典,还有放暑假,驻岛工作人员的小孩、家属多起来……

  昨天的晚饭,饭馆里四五桌全都坐满了:

  徐维鑫:这个应该是会越来越好。

  过去的十几年里,徐维鑫和魏翠华是永兴岛基础设施的建设者,而现在,他们更是三沙市新生活的建设者和参与者。但愿这个中国最年轻的城市和徐维鑫夫妻俩的小饭馆一样,越来越好!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光明乳业:子公司于23日在新西兰交易所成功上市
下一篇文章:肯德基:雷霆行动淘汰近5000鸡舍 称冰块事件偶发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