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中院裁定“王老吉改名”广告违法
昨日,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召开媒体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广州中院已裁定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
加多宝方面也于当日下午回应,认为广州中院禁止其相关“改名”广告的裁决“严重背离事实,且存在法律适用的重大错误”,并表示将依据法律允许的途径提交复议,或者向上级部门反映。但不少法律专家认为,该裁定将会令加多宝在全国范围内的“更名”广告全面停止,其必将影响到加多宝品牌替换策略的实施,甚至可能使加多宝面临数十亿的巨额索赔。
前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诉中禁令(民事裁定书《(2012)穗中法知民初字第263号》),裁定加多宝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加多宝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禁令一出立即生效。
法院认为,对于相关公众而言,谈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首先会联想到“王老吉”凉茶。加多宝公司使用上述广告语会在客观上误导相关公众,使后者误以为两者为同一产品或“王老吉”已改名为“加多宝”。
法院裁定,加多宝及其经营者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广告宣传行为。由于在经营场所内摆放了上述虚假宣传的广告牌,加多宝的经销商、零售商也被要求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王老吉
王老吉被改名是谎言
对于广州中院的裁定,负责经营红罐王老吉的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昨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该禁令的发布意味着“加多宝耗巨资打造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王老吉‘被改名’是真正的弥天大谎,这个谎言整整欺骗国人半年多之久”。
王老吉大健康高层表示,这半年加多宝通过该虚假宣传,不仅对王老吉品牌价值进行恶意侵蚀和转移,还对王老吉的经营造成了重大伤害。
而在发布会上,王老吉方面还宣称将启动法律程序,全面追究加多宝在全国各地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同时也将保留全面追究抗拒执行禁令,传播、发布虚假宣传的单位和经销商、个人的连带赔偿责任的权利。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旭表示,现在法院已经依法作出禁令,禁令一出立即生效。作为媒体及广告公司、经销商、超市、士多、餐饮等单位、个人均应该服从法律,服从法院的禁令,有义务协助配合法院依法执行。无论是加多宝公司还是与其有合作关系的经销商、零售商、个人,一经发现有使用被禁广告宣传行为,王老吉都将会采取法律手段起诉相关传播者。
王老吉方面认为该禁令是“利好消息”,“这意味着加多宝耗巨资打造的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王老吉‘被改名’是‘弥天大谎’。这半年加多宝通过虚假宣传,不仅对王老吉品牌价值进行恶意侵蚀和转移,还对王老吉的经营造成了重大伤害。”王老吉大健康高层如是表示。
加多宝
“更名”广告正当合法将用法律自救
针对广州中院禁止加多宝使用“改名”广告语的裁定,加多宝方面反应强烈。昨天下午,加多宝集团也立即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加多宝直指广州中院的此次裁决严重背离事实,且存在法律适用的重大错误,并表示将依据法律允许的途径提交复议,或者向上级部门反映。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广告正当合法。”加多宝公司当天发表的声明表示,17年来,加多宝集团一直独家使用凉茶创始人王泽邦先生的正宗凉茶配方生产红罐凉茶,并将其打造成全国销量领先的凉茶饮品。“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是加多宝打造出来的。”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已通过中国广告协会审查并作出“可以播出”的认证意见,因此坚持认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宣传语合法,是客观事实。
“我们收到的仅仅是法院发出的‘诉中禁令’裁定,并非实体判决,更不是终审判决。我们将采用法律允许的一切救济手段,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冯志敏说。
加多宝集团代表律师姚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表示,该裁定涉及的主体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不会影响到加多宝集团旗下其它子公司的正常广告投放。“加多宝的合作伙伴、经销商等主体并不在此约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