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黑鸭最终没能成功冠名武汉地铁站。据媒体报道,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求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尊重民意,取消拍卖的7个地铁站冠名,这其中就有备受争议的“周黑鸭·江汉路”。
煮熟的鸭子飞了,从头到尾,都很中国特色。不尊重民意在先,不尊重契约在后,一件普通小事,生生被有关部门弄成了顾此失彼、进退失据。两个不尊重的背后,是对于权力的尊崇,甚至迷信。拥有权力的有关部门,往往产生了权力幻觉,以为可以独来独往。作俑者已负笈远去,留下一地鸭脖。
民意这个东西,看着挺虚头巴脑的,你若看不上它,它就冷不丁地爆发一下,用段子来消遣你,如果碰上央视也感兴趣,被当做奇葩介绍给全国人民,面子可就挂不住了。这时候想起民意了,忙不迭地挟民意以令契约,白纸黑字还飘着墨香的签字不算数了,全国最高权力机关通过的《合同法》也不算数了,难怪我们的市场经济老有不靠谱的事情发生,契约都可以没谱,还有什么不可以没谱呢。
给地铁站冠名一事,民意也是复杂的,有支持的,认为可以减轻财政压力,也就是减轻纳税人的压力;有反对的,认为地铁是公共资源,岂能过度商业化;也有人只对“周黑鸭”有意见,认为不够洋气。可见,给地铁站冠名一事民意并非一边倒,仁智互现,大大方方地邀请公众参与、讨论,将这一冠名置于透明的程序之下,最后的讨论结果无论怎样,首先是符合程序正义的,符合规则意识的,这让有关部门的下一步工作少了很多阻力,更少了很多本可避免的“节外生枝”。以为这事跟公众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结果自己最后一毛钱也没挣到,让围绕周黑鸭这事形成的幽默,更加了点黑色。
遗憾的是,一错之下,复之又一错。听到非议的声音,再次一拍脑袋,取消冠名。事实上,错不在冠名,而是冠名没有“三公(公平、公正、公开)”。取消冠名,同样也是没把程序当回事,连同契约精神也没放在眼里,急于倒掉自己以为的“脏水”,不管不顾地把孩子也一块儿倒掉了。强调依法治国已经有十数年了,但法治思维在一些地方仍显不足,想当然地以为法治就是法制,其实法治首先就是程序意识,不依法定程序办事,办起事来当然漏洞百出,给人看笑话。
具体到这件事上,周黑鸭尚可全身而退,甚至没事偷着乐,因为失去的广告合同以另外一种方式实现了广告效应,还是免费。但是,如果换成另外一种情况呢,政府悄悄地与企业签订了投资合同,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民意发现并引发不满,在这压力之下,又匆匆取消了合同,而企业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索赔?更是借个胆儿都不会尝试的做法。这种事情在近些年来还发生的少吗?而契约精神也被当成面团揉来揉去,揉成了一个四不像。可市场经济如果契约精神不举,就难言是有效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