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企业风采 >> 浏览文章
汇源“商标纠纷案”继续发酵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25日    关注度:     【字体:

 眼看与卡瓦格博的“商标授权”纠纷不断发酵,汇源决定改变原本被动的状态,主动进行事件说明。日前,汇源表示,该公司与卡瓦格博确实曾签订合作协议,但因后者多次违约,故不得已终止合同,并不存在欺诈。事实上,在法院宣判前,究竟孰是孰非难有公断,但毋庸置疑的是,仅占公司收入3%的引用水业务却给汇源惹下如此大的麻烦,这折射出汇源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疏忽。 

  事件起源 

  此次商标授权纠纷源起于去年7月。当时,在汇源销售商王树平牵线搭桥下,汇源集团法人代表、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总经理朱胜彪与卡瓦格博公司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卡瓦格博加盟汇源饮用水,使用“汇源”品牌生产、销售饮用水系列产品。 

  按照协议,卡瓦格博董事长祝强将加盟费和技术服务费共计200万元一次性汇款至朱胜彪个人账号,随后,汇源饮用水给卡瓦格博开具了200万元的收款收据。而今年3月,在卡瓦格博开始大批量生产汇源品牌系列饮用水时,汇源方面以未经汇源同意和质量监督局备案,私下设计、生产以及宣传汇源产品为由,叫停卡瓦格博的汇源瓶装水生产和销售。 

  随后,自称上当的祝强通过媒体斥责汇源“诈骗”,并要求汇源赔偿损失1120万元。 

  互不相让

  面对卡瓦格博不断喊冤,品牌形象受损的汇源坐不住了。汇源果汁执行总裁周红卫反击称,整件事情是“很简单的合同纠纷”——双方最初想达成一个合作,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最终汇源因卡瓦格博多次违约而终止了合同。 

  周红卫指出,卡瓦格博主要存在三大违约行为,首先,卡瓦格博方面没有按照合同缴纳质量保证金。“没有缴质量保证金,我们就无法向其派驻监督员,其产品质量就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在此情况下,合作不可能继续。”周红卫说。另外,卡瓦格博没有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生产销售前得到质量监督局的批准备案。最后,祝强在没有得到汇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参加成都糖酒会,宣传其汇源小分子团水产品,违反了双方的约定。 

  远未结束

  事实上,为了尽快解决与卡瓦格博之间的纠纷,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以云南卡瓦格博违反合约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终止合作协议。但原定于8月9日在北京密云法院开庭审理的这一案件,因卡瓦格博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推迟,汇源此次“商标授权”纠纷也远没有结束。 

  目前,汇源表示是否异地审理,法院尚没有明确说法,更不用说做出最终宣判了。且当事人——卡瓦格博法人祝强反击汇源果汁,不承认违约生产的事实。所以在这场纠纷中,汇源似乎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 

  更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汇源果汁承认,在与卡瓦格博协议签署和汇款方式上有不规范现象。另外,商标案的一大主角朱胜彪已被免除职务,其担任的汇源集团法人身份也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对此,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朱胜彪的另一个身份是汇源掌门人朱新礼的亲侄子,所以其被免职很可能对于朱新礼“接班人”计划产生影响,从这一角度讲,这起被汇源反复强调为“单纯的商标纠纷”的案件似乎并不单纯。 

  来源:北京商报   肖玮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求转型还是不务正业?三元等乳企频拓展副业引争议
下一篇文章:汇源商标纠纷案升级:汇源否认朱胜彪私卖商标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