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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回应商标纠纷案
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针对此前本报报道的“汇源果汁身陷商标纠纷”,9月20日,汇源果汁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双方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及汇源商标授权事件的经过和后续卡瓦格博的指责做了说明。

  2011年7月,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公司董事长祝强通过商业合作伙伴王树平(曾代理汇源果醋产品的销售,并非汇源员工)的介绍认识了汇源集团法人代表、前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总经理朱胜彪,并向朱胜彪寻求“6分子水”产品的合作。

  祝强当时需要通过此项目融资,因此想尽快签署《合作协议》及基于该协议的《商标使用授权书》,介绍人王树平也想尽快促成此事。鉴于此,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和卡瓦格博于2011年7月15日签订了《合作协议》及基于该协议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其中《商标使用授权书》仅提到“汇源”品牌的使用,未涉及汇源所有的具体哪一件商标的使用权许可,具体授权细节待合作中确认。协议签订后,朱胜彪向集团总部申报了与卡瓦格博的合作事宜。

  根据《合作协议》,卡瓦格博须向汇源支付技术服务费、品牌使用费、质量保证金等4项费用,其中技术服务费200万元,需要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每个工厂50万元质量保证金需要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

  由于祝强一直未交纳质量保证金,因此汇源一方认为合同终止,2012年4月23日,朱胜彪和祝强就终止合作达成共识,由汇源饮用水公司全款退还祝强技术服务费200万元,并用一台汽车冲抵卡瓦格博已生产未上市的产品以及前期支付的物料费用。

  而对于汇源集团法人代表、前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总经理朱胜彪的处理,汇源公司表示,已对朱胜彪做了撤职处分(专指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总经理一职),不排除未来更改其法人代表身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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