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荣华(左侧产品)展示顺德荣华历来的月饼包装。
顺德方提撤货架销毁要求 香港荣华直指是“阴谋”
在香港荣华举行了媒体沟通会后,昨日顺德荣华也以“胜利方”的姿态高调邀请多位专家给媒体解读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判决书。顺德荣华负责人表示,已向多家香港荣华经销商发出通告函,并督促相关部门把侵权产品撤下货架并销毁,不得销售。对此,香港荣华反应强烈,直指对方故意误读和歪曲判决观点,背后是干扰其销售的“阴谋”。
顺德荣华:律师再提港方应退市
昨日,作为顺德荣华一方负责人的苏国荣对记者说,自从山东永乐食品厂受让了商标以来,香港荣华就不断地对他展开诉讼。苏国荣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作出的终审判决,公司已向香港荣华在东莞等地10多家、特别是大经销商发出告知函。
“在中国内地未经许可任何人使用‘荣华’、‘荣华月’标识,就构成了商标侵权。我们会督促相关部门把侵权产品撤下货架并销毁。”他说。
香港荣华一方前日质疑,苏国荣在包装上既要使用“荣华”两个字,又要使用港方注册的“花好月圆”图案和写上“香港监制”,“属于误导消费者”,对此,昨日顺德荣华一方律师董宜东对本报记者说,公司也已经注册了含牡丹和月亮图案的商标,他又指香港荣华应该遵照法律的规定退出中国内地市场。
不过,对于今后商标是否会转让,顺德荣华似乎留有退路。
昨日,苏国荣明确指出,“欢迎各大企业协商荣华商标的合作事宜,把荣华商标做得更好。”他表示对香港荣华,我们也不会有敌视态度,也欢迎大家“更好合作”。
香港荣华:苏国荣背后有“阴谋”
针对昨日顺德荣华一方的说法,香港荣华迅速在下午作出了回击,直斥苏国荣背后有“阴谋”。在给本报记者的一份说明里,香港荣华表示,最高法院的判决书实际上确认了香港荣华公司享有对“荣华月饼”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苏国荣一方却故意误读和歪曲最高法院的判决观点。
这份说明表示,顺德荣华一方擅自向香港荣华的经销商发送《告知函》,称香港荣华没有权利再在中国内地生产销售“荣华月饼”,如果经销商再销售香港荣华“榮華月餅”就构成侵权,以图恐吓经销商来影响和干扰香港荣华的生产经营活动。
香港荣华表示,最高法院判决书明文肯定了香港荣华公司的“荣华月饼”在顺德一方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前已连续多年在国内数十个省市地区大量销售、大规模广告宣传并获得极高的知名度等事实,以及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次数多等认定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所必须的各因素。
香港荣华律师温旭表示:“香港荣华能否继续使用‘荣华’,通过其他诉讼会有客观结论。如果苏国荣坚持只有他本人可以使用的话,我相信他会另提请其他诉讼。”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