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企业风采 >> 浏览文章
健康元回应“地沟油制药” 称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健康元昨日停牌,子公司丽珠集团股价大跌6.67%

  采购1.45 亿元地沟油作为制药原料的消息将健康元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昨日健康元董事长朱保国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沟油是混在正常豆油中被采购进来的,公司并不知情也无法检测出来,但他强调,地沟油不是直接用于生产药品, 药品质量没有问题。

  “公司疏于管理才发生这样的问题,对造成的负面影响道歉。”

  澄清:对购进地沟油毫不知情

  8月28 日,全国最大的“地沟油销售环节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河南省惠康油脂公司将地沟油掺入正常豆油中,销售给食品、饲料和药品生产企业,从中牟利。昨日,健康元发布澄清公告称,河南省惠康油脂公司向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劣质成品油进行勾兑后,销售给健康元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朱保国接受采访时表示,惠康油脂公司系焦作健康元若干个大豆油供应商之一,健康元向惠康油脂公司所购原料系大豆油。而2010 年至2011 年间,惠康油脂公司却将掺杂包含地沟油在内的劣质成品油进行勾兑后销售,健康元对此情况毫不知情。

  “我们从惠康油脂的采购价并不比市场价低多少, 每吨最多差个几十块钱。如果价格低很多,我们反而能提早警觉了。”朱保国说。健康元出示的公司购销记录显示,2011 年4 月13 日,公司从惠康油脂购油的价格为10240 元/吨,而在4 月8 日从焦作市粮食局储备库购油的价格为10180 元/吨。“但因为私自更换供应商, 后来公司已经在2011年8 月开除了采购总监。”

  受事件影响, 健康元昨日停牌一天。而子公司丽珠集团早盘昨日A 股收跌6.67%。

  说法:地沟油发酵原料无问题?

  焦作健康元是健康元集团原料药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生产抗生素中间体7-ACA(7-氨基头孢烷酸)。7-ACA 是用于生产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关键化工原料,国内外多家制药企 业均有大量应用, 而健康元的7-ACA 销量占到行业的25%。朱保国透露,生产7-ACA 豆油占的成本达32%。

  但掺入地沟油的豆油并不直接生产出7-ACA。因此,到底用地沟油作为培养基来培养头孢菌会否影响成药的质量成为关注焦点。

  健康元在公告中表示,焦作健康元所生产的中间体,属于合成工艺中的化工原料, 其生产过程中经过120℃30 分钟无菌蒸汽灭菌、发酵产生头孢CPC,再经去除杂质提纯及裂解产生7-ACA,并再超滤结晶等工艺,经检验合格后包装为成品(见图),下游企业多次表示焦作健康元产品质量好于同行业。

  “对于本公司因使用惠康油脂公司提供的大豆油所生产的7-ACA 产品, 如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

  军事医学科学院教授、药学专家梅兴国表示,7-ACA 只是生产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中间体, 以7-ACA 作为原料生产抗生素还需要经过多步化学反应,经过反复分离纯化,最终达到抗生素药品的纯度。从科学理论上来说,微生物的营养来源与7-ACA 的质量、相关药品的质量不存在直接的关系。

  由于国家并没规定化工原料中不能用地沟油, 因此, 有专业人士认为,“健康元或为地沟油的再利用找到了很好的出路。”

  曾在默沙东总部任资深全球采购的许雷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廉价的食品工业下脚料、废料来作为发酵原料,这个在国外知名企业中是通用的做法。“我在默沙东做采购时,我们发酵用的原料,有些实际就是食品工业的废料。”

  许雷甚至认为,如果健康元能够用地沟油来作为发酵的原料,用于生产原料药,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这个和地沟油直接用于制剂或是上餐桌根本是两回事。将地沟油做原料用于发酵,就像在合成药物中使用剧毒原料是一个道理。生产厂家和监管单位所需要做的就是制定一个残留标准,使得杂质或是未明杂质低于某个检测度。”记者陆志霖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金威啤酒业务巨亏 燕京收购金威或已暂停
下一篇文章:广药王老吉抢夺渠道 60亿产能跃进存隐患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