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企业风采 >> 浏览文章
山西汾酒承认财报披露有误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03日    关注度:     【字体:

酒类产品利润高,为了避税,企业会压低利润,因此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这在中国股票市场是很普遍的

  白酒股近期强势的表现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而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西汾酒”)作为二线白酒股的代表,披露的2011年业绩增长数据非常给力,其中201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为48.78%,净利润同比增幅更是高达57.85%,备受外界质疑。为此,近日有相关媒体指出,该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数据自相矛盾,财务数据可信度值得怀疑。

  昨日,《国际金融报》记者拨通了山西汾酒公司相关人员的电话,该人士表示,“晚些时候会发布公告说明情况,一切以公告为准”。随后,晚上8点左右,山西汾酒官网上挂出了“2011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称: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370162355元占采购总额比重37.52%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669508690.58元占销售总额比重14.92%;修订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370162355元占采购总额比重37.52%,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1037072853.78元占销售总额比重23.21%。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误差超过8%。

  虚假财报惹争议

  相关媒体首先质疑的是,按照山西汾酒半年报的数据,前五大客户采购总额为7.5亿元。但奇怪的是,年报中前五大客户采购总额6.7亿元。即便半年内的前五大客户未从山西汾酒处进行任何采购,仅以上半年的采购金额也不会少于7.5亿元。

  财报的主要客户更显得神秘莫测。例如“山西虹通共赢商贸有限公司”上半年已经从山西汾酒采购商品9265.66万元,但是从年报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了,这意味着到年底时该客户全年采购额小于排名第五位的“山西领通科贸有限公司”对应的8001.96万元,明显前后矛盾。

  另一个遭到质疑的是,位列于年报前五大客户名单和半年报前五大客户名单中的“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是山西汾酒的关联方,属于“控股股东投资的其他公司”之类,但是针对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数据,也是前后矛盾。半年报显示,已经向该客户销售了2.24亿元商品,但是到年末时对该客户全年的销售额却下降到了1.88亿元。

  “酒类产品利润高,为了避税,企业会压低利润,因此披露虚假的财务信息,这在中国股票市场是很普遍的。”东方艾格农业咨询公司分析师马文峰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疑似炒作

  尽管报表问题遭披露,但昨日山西汾酒收盘价为40.39元,涨幅7.16%。持续强劲的势头不禁让人对虚假消息的可信度产生怀疑。

  对此,马文峰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股票市场相关事件的公布会对股价高低有重大影响,此次不降反涨的事实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山西汾酒公司内部人员大量购买股票,以防对手趁机收购;第二,有人故意炒作,借机抄底增仓。”

  记者在山西汾酒股吧上发现,众多股民对待此事件不仅没有表示担忧,反而称之为“特大利好现象”,纷纷看好其涨势空间,认为应该增加购买股票,还须等待山西汾酒后续发展走势。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明胶事件发酵 果冻行业遭重创
下一篇文章:百威英博201亿美元收购Modelo 产量将远超第二名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