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日讯 (记者 段丹峰)本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以政协提案及大会发言的形式,就“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他表示,《食品安全法》出台尤其“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以来,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我国食品安全环境总体向好。与此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已成为老百姓意见较大、呼声较高、怨气较重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为此,建议通过鼓励和培育核心重点龙头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并引导和强化公众品牌消费意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我国食品安全。
刘汉元常委谈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关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同时,各级政府也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最近两年来,从出台《食品安全法》到部署开展“两年整顿”,尤其是随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成效明显,我国食品安全环境总体向好,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质量、重信誉、讲诚信,生产出了较高质量的产品,充分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需求。
但与此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仍不断发生,从问题奶粉到染色馒头,从“地沟油”到瘦肉精,从毒豆芽到毒花椒等,食品安全已成为老百姓意见较大、呼声较高、怨气较重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也成为检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新的尺度和标杆。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已成为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民生话题,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有效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力争让社会和公众满意。
他指出,来自国家质检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各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43.9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近14.3万起,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5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除此之外,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我国目前有20多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150多部部门规章的约束和保障,有多达十几个部门层层把关,但食品安全事故仍是屡禁不止。
目前,国内食品安全监管采取“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的“多头分段监管体制”。2009年《食品安全法》立法以来,这种监管体制的弊端日益凸显,各种体制、机制问题从不同方面削弱了监管力量,再加上少数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甚至搞“养鱼执法”、“钓鱼执法”之类的以权谋私行为,无形中大大降低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力和成效,往往成为食品安全失守的重要原因。
为此,刘汉元常委建议:
1、鼓励和培育核心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国内较大比例的食品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的现状,给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据质检总局统计,全国40多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中,80%为中小企业,40%甚至没有生产许可证。以生猪屠宰为例,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已整顿集中为10-15家大型屠宰企业外,其他城市尤其广大城乡地区,生猪屠宰点数量多、乱、杂而规模小,缺乏稳定生猪供应来源,注水猪肉、瘦肉精等问题突出,质量难以保证,也很难对其进行全面监管。而鸡鸭鱼等肉类食品,基本来自遍及全国各地两亿多农户散养、敞放方式饲养而成,这种作坊式食品生产方式和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模式,在我国目前的食品生产体系中还相当程度地存在,不仅效率低下,更是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源头。因此,国家及主管部门亟需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扶持一批食品加工、生产领域的重点、核心、骨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此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强化生产管理,增加市场覆盖,满足市场需求,从而带动和提升我国食品行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整体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2、进一步引导和强化公众品牌消费意识
随着我国消费结构的持续升级,居民消费正从满足于基本的生存需求,向重视生活质量的方向快速转变;从追求物质消费,向追求精神消费和服务消费转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家电等大宗消费品时已具备了较强的品牌消费意识和理念。但在面对我们每天要吃下肚的米、面、杂粮以及肉、禽、蛋等食品时,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品牌消费意识还较为滞后。没有品牌的手机、家电、汽车、电脑等我们一定不会购买,但没有品牌的鱼、猪、鸡、鸭、大米等生活必需品,绝大多数消费者尤其是经常在农贸市场、商超买菜的大爷大妈没有品牌概念,也不在乎有无品牌标识或者是否全程可追溯,更关注的反而是价格的高低。所以,如何进一步引导、强化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的品牌意识和品牌消费理念,是目前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媒体舆论等社会各界共同为此作出努力,进一步引导和强化社会公众在食品领域的品牌消费。同时,食品生产企业也须强化品牌意识,以强大的品牌信誉和品质承诺,从消费者和生产者的不同角度共同提升和促进食品安全。
3、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目前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卫生行政等十余个部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边界不清晰,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出多门、权责不分、衔接不畅的现象,甚至出现彼此间互相推诿、监管缺失的尴尬局面。这就需要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整体部署和统筹下,各监管主体分解、落实监管责任,统一协调各管理流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将分段监管向协调、统一、集中监管转变,同时通过必要的立法对个别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度,促使监管体系保持良好有效的运行状态。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一定程度上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环顾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他们经过上百年时间,才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以日本为例,虽然早在1947年即颁布了《食品卫生法》,但此后几十年日本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一系列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直至20世纪后期,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提升才有所改变。因此,一方面相关部门必须采取严格、有效的政策、法规、措施,坚决强化和保障食品安全,但同时大家也需要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所出现的暂时现象,给予一定的包容和理解,坚定信心,共同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