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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芝酒业“芝麻香国家标准制定者”提法遭“炮轰”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2日    关注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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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芝趵突泉芝麻香国标之争:恐削弱鲁酒竞争力

  记者揭秘“芝麻香”白酒乱象 酒企生产亟需规范

  连日来,本报对芝麻香型白酒存在的市场乱象予以连续报道,社会反响较为强烈。对于景芝酒业“中国白酒芝麻香型国家标准制定者”的提法,白酒业界尤其是生产芝麻香型白酒的其他企业连续“炮轰”,国家标准委相关人员对此也持有异议。10月11日,有酒水商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反映,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已对此调查。

  【酒商诉苦】

  其他芝麻香受负面影响

  10月11日上午,多名酒水商向本报反映,他们主要经营芝麻香型白酒,如扳倒井、兰陵、趵突泉、孔府家、泰山等品牌。一品景芝外包装上不但标有“国标芝麻香”、“中国原创”等字样,而且宣传语上公然写有“中国白酒芝麻香型国家标准制定者”字样。不少酒水商认为,景芝类似的宣传语有着较强的“排他性”。

  酒水商张先生说:“其实,一个行业的国家标准,是众多行业成员及科研机构一起参与的结果,行业国家标准是国家颁布的,景芝酒业直接宣称自己是‘中国白酒芝麻香型国家标准制定者’十分不妥,恰当的提法应该是‘中国白酒芝麻香型国家标准制定参与者’。”

  一些酒水经营人员称,景芝酒业推广该宣传用语后,客观上给其它品牌的芝麻香型白酒带来负面影响。

  【工商介入】

  调查一品景芝宣传语

  10月8日,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员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该公司有充分的资料,能证明景芝是芝麻香型白酒的“鼻祖”和国家标准的制定者。“芝麻香型白酒标准号是GB/T20824-2007,我们是唯一参与起草制定该标准的酿酒企业。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不是我们说有就有的,这都经得起推敲。”

  对于景芝人员所称的“芝麻香型”唯一制定者的说法,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芝麻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2007年颁布的芝麻香型国家标准,是多家酒企和相关科研机构共同在景芝那边制定的,并由国家部门颁布。“景芝酒业关于‘中国白酒芝麻香型国家标准制定者’的提法,实在是有所不妥。”

  10月11日,有酒水经销商向省工商局广告处反映此事。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将对酒商所反映的景芝酒业宣传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延伸调查】

  芝麻香市场“乱战”

  对于芝麻香型白酒,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一名专家表示,通过鲁酒企业多年的努力,芝麻香型白酒已成为高端白酒的代名词,但如果相关酒企各自为战,市场混乱,标准不一,无疑会削弱芝麻香型白酒的市场竞争力。

  对于趵突泉和景芝争“最早”芝麻香的情况,本报曾予以报道。采访中记者发现,不仅仅是趵突泉和景芝竞争白热化。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也对外宣称,“扳倒井在鲁酒阵营中是最早打出回归芝麻香大旗的企业之一”,“建成了全国最大的芝麻香生产基地”,“中国芝麻香型白酒领军企业”,“中国芝麻香型白酒研究中心”、“中国芝麻香型白酒代表”……其中,一些宣传语直接与景芝酒业的宣传语冲突,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对此,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芝麻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一名会员认为,芝麻香型白酒被推向市场后,有些企业却仅看到了芝麻香所带来的利益,过度竞争甚至不正当竞争,带来的是对一个行业的伤害。他表示,鲁酒企业应该共同塑造芝麻香这个地域性品牌,努力培植。“因为芝麻香不是哪一个企业的私有财产,何况一个企业能力再强、规模再大,也很难靠一己之力将这个蛋糕做大。芝麻香作为鲁酒行业的公共财产,企业应该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此外,行业协会、媒体也应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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