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讯 近日,山东滕州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某农资经营部经营的某品牌掺混肥5吨进行了抽检,经有关质量检验部门检测,确定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对未售出的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厂家对产品召回,对其作出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7200元的决定。这已是滕州工商局近期开展“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查处的第20起案件。
为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山东省滕州市工商局近期开展了“红盾护农”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26家(次),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收缴虚假宣传单(册)300多份,受理调处农资消费投诉8起,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农资质量案件20起。
本次整治行动以规范经营行为,护航三农发展为目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依法严格市场准入,严查企业设立所需的前置条件,及时法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违规行为,确保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结合日常执法巡查,不断完善“农资经济户口”档案,对无证照经营农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二、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在市局和各基层工商所分别设立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完善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消协消费者投诉网络。在农资经营企业中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袋,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农资经营户承诺、农资商品备案、种子留样备查等制度。各基层工商所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各农资经营网点监管责任人,逐一排查辖区农资经营网点。
三、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农资行为。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以“三重一大”,即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和大要案查处为重点,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违章行为。开展农资质量监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种子、化肥等农资质量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查处,把不合格农资逐出市场。(孟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