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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400多元只吃了顿“快餐”鼓浪屿餐饮店遭游客投诉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400多元特价餐 饭都没吃饱

  从江西吉安带着家人和朋友来厦旅游的董先生,在鼓浪屿一家餐饮店吃得有些“窝火”。

  董先生带着爱人、父母和朋友一行7人来厦旅游,10月4日游鼓浪屿。中午时分,董先生正打算找一家餐馆吃饭。这时一家餐馆工作人员拿着一张“特价餐”的菜单推荐说:“现在人多,我们老板特推出优惠价,分一桌428元和628元的,比点菜实惠多了。”

  董先生和朋友选择了428元的特价餐,菜是现成的,很快就端上桌。虽然有8菜一汤,但是每个菜分量都很少,味道也很一般,甚至比不上旅游团20元一位的那种团餐。

  “428元吃了一顿快餐,因为味道一般,我爸爸甚至饭都没有吃饱。”董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诉说时很生气。

  刷错价格 掏1.5元“打发”顾客

  消费者“布衣”在厦门网投诉称,她昨天和朋友到莲坂一家大型超市购物,买完单她朋友在看小票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她买的“古龙香菇肉酱”价格有问题。于是问收银员:“古龙香菇肉酱我们看到的是3.5元,为什么刷出来的价格是3.8元?”可是那收银员理都不理,完全当作没有听见。

  该超市一个收银助理出来了解情况后表示:“我去看了,是我们员工失误放错价格牌。”后来,一个自称是值班经理的女员工出面了。这位值班经理不但没有道歉,还满脸严肃,为她的收银员找理由和借口。这位值班经理离开以后过了几分钟,服务台的电话响了,工作人员接完电话后,从抽屉拿了1.5元给“布衣”的朋友说:“这是我们公司规定的5倍价差。”

  消费者“布衣”和朋友生气地说:“等了那么久,我们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听到,我们要的是一个态度,没有想到他们把我们当乞丐,用1.5元来打发我们。每罐差3毛钱,6罐合计差1.8元,他们给的1.5元,连价差都不够。这么大的商场,怎么是这种态度呀?”

  免费烤鸡 半小时就卖完

  “0元抢购原价16元的1/4只招牌澳式烤鸡……畅享澳式美味,玩转国庆。”看到这样的团购广告,相信不少人会心动。

  不过,这其实只是商家的一个噱头而已。按照团购网上规定的烤鸡供应时间17:30-19:00,陈先生10月1日18:00到这家餐馆吃烤鸡。结果餐馆工作人员说,已经售完,明天再来排队吧。

  “明明写着供应时间到19:00,怎么半小时就卖完了?”气愤的小陈找餐馆负责人理论,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说:“我们每天就限量50份,先到先得!你手上的这张票,我可以帮你换成8折的,你可以用8折的形式消费!”

  陈先生越想越生气,拉着女朋友扭头就走。

  【12315提醒】

  海鲜做记号防调包 节日消费多长心眼

  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在节假日期间,团购券有可能被拒绝使用。要理性参团,货比三家,详细了解消费规则。

  对于餐饮消费,市工商局12315提醒,餐饮消费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变质、短斤少两、货不对板、随意收取服务费、会员卡使用限制等方面。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厅或者酒家用餐。订位、点菜时要了解清楚,有无包厢费用、最低消费金额;海鲜的重量在下单前就应弄清楚,也可以在海鲜上做些小记号以提防被调包;询问清楚优惠使用方式;结账时要查看底单和实际消费是否有出入;消费后要及时索取发票。

  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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