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清浩 通讯员/粤农信)笔者昨日从省委农办获悉,目前,省直有关部门已经基本核准了40个山区县的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力争走出一条山区科学发展新路子。省委农办表示,这意味着我省山区县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今年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决定在我省40个山区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改革发展体制机制。这40个山区县总面积90426.6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0.8%;2010年户籍人口2749.2万人,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32.3%; GDP总额3905.4亿元,占全省的8.6%;一般预算财政收入157.2亿元,仅占全省的3.48%.40个山区县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不大,但所处地位相当重要,在我省未来现代化建设中起着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
自《意见》颁布以来,我省各地都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目前,各县都建立了生态发展镇财力保障机制,保障每镇的正常运转经费,确保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进行。许多地级市也对生态发展镇给予财政支持。
省委农办副主任陈祖煌表示,接下来,广东将通过明确县域内各乡镇功能定位,建立科学考评机制,深化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县域农村发展活力,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具有广东特色的农村改革发展体制机制。
◎探索
南雄:政府出钱买服务云安:建镇村组理事会
许多县还在农村综合改革中,积极探索创新,在体制机制上先行先试,努力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在南雄市,笔者了解到,该市通过改革农村公共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镇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实行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切实提高“窗口”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早在2009年开始,为推动山区的农村综合改革,广东省选择在云安县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2010年上半年,云安跻身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行列;不久,广东省政府又批准云安县为“广东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县”。云安县的改革一直没有停步,而且持续继续深化。不久前,云安县通过组建镇村组三级理事会,在村民小组组建村民理事会、行政村组建社区理事会、镇级组建镇民理事会,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管理网络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与群众良性互动的“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社会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