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在虎 记者华成明 发自云南 日前,昆明市政府2011年1号文件,《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打造总部经济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业企业发展,努力把昆明打造成为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 根据《意见》规划,未来五年,昆明市将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0家;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50家,产值达到100亿元,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30家,产值达到120亿元,其他农业龙头企业20家,产值达到80亿元,农业龙头企业的上市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培育和新引进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吸引“三资”投资农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额达到100亿元;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逐步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加值率提高到50%;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户的直接带动面达到65%以上。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农业龙头企业的地位和作用,采取切实措施,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要加大用地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推动科技自主创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扩大生产营销;支持产业化经营体制与制度创新;支持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建立创名牌奖励机制,鼓励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品牌经营,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加大农产品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 《意见》明确,从2011年起,昆明市级财政每年根据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在征收的新菜地建设资金中安排资金1亿元,重点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担保、保险、补助、以奖代补等扶持;每年从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用于市区农产品市场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交易等物流市场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网络行情预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推介系统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建设和农产品市场主体培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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