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农业动态 >> 浏览文章
“一村一品”在汉阴硕果累累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走进汉阴县涧池镇军坝村,只见这里的村民家家户户都喂猪,实行“圈、沼、苕”循环经济模式养殖户达100户,年出栏商品猪1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达25户;五坪村建成高产密植桑园580余亩,去年全村养蚕1630张,人均养蚕1.4张,成为全市蚕桑专业第一村。城关镇大兴村农民仅农家乐收入人均达3170元,成为农家乐休闲专业村。这一切彰显着汉阴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兴一方百姓的硕果。
  在实施“一村一品”工程之初,该县抽调80余名技术人员,组成18个工作小组,分赴18个乡镇,进村入户,开展产业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一村一品”的主攻方向,科学制订了各村“一村一品”发展规划。县上也确定了生猪、蚕桑、油料三大主导产业,将魔芋、烤烟、蔬菜、茶叶、林果等作为特色产业。
  抓强村大户,汉阴县采取“行政推动、政策拉动、项目促动”三措并举的办法,加快培育强村大户。“行政推动”即:推行“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县直部门联村包抓专业大户、乡镇科级领导包抓产业强村”的工作机制。“政策拉动”即: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奖补办法,如《汉阴县生猪产业发展规划》、《生猪产业建设扶持奖补办法》、《蚕桑产业建设扶持奖补办法》和《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扶持奖补办法》,县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重点对发展生猪、蚕桑产业强村大户进行扶持奖补。信用部门制订了《促进一村一品产业建设信贷资金扶持办法》,积极开展信用村镇和信用户建设。同时,国土等部门出台了产业发展用地等优惠政策,保证其发展产业所需。“项目促动”即: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将以工代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沼气、饮水、移民开发、东桑西移、科技推广、土壤测肥、良种工程等涉农项目进行整合,集中向一村一品示范推进村和龙头企业投入,既充分发挥了项目的综合效益,又支撑了强村大户发展。通过大力实施强村大户带动战略,全县已培育养猪重点村37个,蚕桑专业村35个,养猪5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1560户。
  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了年加工能力2万吨的新鑫、红星两个精米加工企业,投资3000余万元、年加工油菜籽8万余吨的成林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即将投产;投资130万元,年加工15万头生猪的秦龙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厂已投入生产;在蚕桑生产加工方面,建成了年生产200吨白厂丝的百瑞茧丝绸有限公司和杨凌圣桑汉阴果汁加工厂;围绕茶叶生产,培育了杜家垭、漩涡等茶叶精制加工厂6个,年加工能力达6万公斤;开发魔芋系列产品,建成了川陕、雷氏等魔芋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家,年加工鲜芋达8万吨。目前,全县基本实现了主要农产品均有加工龙头企业,延伸了产业链条,促进了农产品转化增值。
  打品牌,新鑫米业公司立足汉阴富硒资源,通过申请农业“双认证”,建立了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并注册了“蜡烛山”牌富硒无公害优质精米商标,使其产品成功打入省内各大超市,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漩涡精制茶厂通过大力推广无性系良种茶,精心研制的“天宝贡茗”富硒茶,被陕西省茶博会作为推荐饮品。
  强化技术支撑,该县组建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充实科技人员;对村级防疫员实行按村配备,定额补贴,择优聘用,年补贴标准为大村500元,中村400元,小村200元,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体系。其次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设立科技110服务热线。全县60名科技特派员包联产业强村,与专业大户结帮扶对子。先后组建36个村级信息站,创办电子农务、信息天地、农信通等服务平台,为发展一村一品提供了优质快捷的信息服务。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山东郯城实施“一村一品”成为“少生快富”工程助推器
下一篇文章:修武县“一村一品”架起育龄群众致富桥梁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