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车主王女士在超市购物出来时,被人抢走手提包。她开车去追对方所乘的摩托车,并将对方撞倒。事后,两抢匪竟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医疗费等共计5.9万余元。近日,法院以王女士的行为未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为由,驳回了两抢匪的诉讼。
抢了包想逃之夭夭
反被事主开车追上
今年40岁的唐建某和37岁的唐道某,均是(重庆)合川沙鱼镇村民。2009年10月18日下午,两人来到高新区枫林秀水重客隆超市附近寻找下手目标。不一会儿,一名女子拎着东西走出超市,并走进路旁一辆奔驰车内。
唐建某突然冲到奔驰车旁,拉开副驾车门,将事主的黑色手提包抓走。唐道某开着摩托车冲出来,载上唐建某就向相反方向逃离。
奔驰车主王女士立即驾车追赶。摩托车开得很快,但王女士紧追不舍。在高新区劲力五星城附近,王女士开车追上两人,并在摩托车尾部撞了一下。车速过快失去平衡的摩托车随即倒地,唐建某和唐道某不同程度地摔伤。
王女士拿回手提包并立刻报警,两人被民警捉获。
因抢夺罪被判刑
狱中状告事主索赔
经民警清点,王女士被抢手提包内装有8万多现金和港币9550元。去年11月18日,市五中院以抢夺罪,判处唐建某有期徒刑10年,判处唐道某有期徒刑7年。之后,两人被押送至渝西监狱服刑。
今年3月,两人一起委托律师,将王女士告上法庭。他们诉称,在实施抢夺中,王女士是故意开车将他们撞伤的。因此唐建某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1.1万余元,唐道某要求赔偿4.7万余元。
遭遇抢夺的王女士万万没想到自己竟成了被告。对此她表示,当时两人抢走手提包,她是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利才驾车追赶两人。两人所乘摩托车是撞上路边一辆黑色轿车才摔倒受伤的。因此她认为自己行为并无不当,不同意向两人支付赔偿。
法院认定正当防卫
判决两抢匪败诉
法院审理查明,唐建某和唐道某所乘摩托车,确实是被王女士开车撞击,失去平衡倒地。
按照民法通则,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民事责任。法院认为,唐建某和唐道某趁王 女士不备,公然夺取手提包。王女士是为保护自己合法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紧急情况下驾车追赶两人,属于正当防卫。虽然追赶中将摩托车撞倒导致两人 受伤,但这也是为制止两人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必要措施,此行为具有合法性,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因此,王女士不应对两人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驳回唐建某和唐道某的诉讼请求。(王明 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