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教你一手 >> 教你一手 >> 浏览文章
反复烧开的水进入致癌“黑名单”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人可一日无食不可一日无水,但是并非所有的水都可以饮用。因反复烧开的水含有亚硝酸盐,已被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列入10种致癌食品之一。

  我们日常饮用的水中含有钙、铁、锌、镁、钠等多种矿物元素,另外还有微量的有机磷等有机化合物以及一些用于消毒的滤制剂,也就是漂白粉。正常状况下的滤制剂是没毒,而滤制剂和有机物碰撞后就会形成一些新的物质,比如三氯甲烷、氯乙酸、硝酸盐,而水中的有机物在反复加热的催化过程中,会产生超标的三氯甲烷。长期饮用这种水会干扰人的胃肠功能而出现暂时的腹泻、腹胀。一般来说,开水烧的时间越久,水中无挥发性的有害物质和亚硝酸盐,就会因为水的蒸发而浓缩,含量相对增高。大量亚硝酸盐可使人直接中毒,因为亚硝酸盐与人体血液作用,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从而使血液失去携氧功能,使人缺氧中毒。虽然“千滚水”中的亚硝酸盐在人体内达到一定剂量时就会形成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不同职业吃不同水果你吃哪种
下一篇文章:健康煮饭用茶水可防4种病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