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教你一手 >> 教你一手 >> 浏览文章
提醒饭局上的五大误区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1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年夜饭的档次也一年比一年高了。现在,越来越多人喜欢将年夜饭的地点选在了饭馆酒店。一来可以享受到美味各异的饮食,二来省去家人劳顿之苦。虽说各商家都推出了精心搭配的套餐,但从营养来说,大多不尽如人意。因此,学会一些点菜的小技巧,避开“陷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误区一:餐前先喝甜饮料

    不知何时开始,各种甜饮料成了客人落座之后必不可少的选择。特别是儿童,不能饮酒,家长便会纵容他们喝可乐雪碧等饮料。

    然而,碳酸饮料不仅营养价值极低,还会妨碍胃肠对食物的消化吸收。相比之下,纯果汁、菜汁和鲜豆浆是不错的选择,纯酸奶则对饮酒者有较好的保护作用。

    一些餐馆自制水果汁、玉米汁、南瓜汁等,口味新鲜,风格时尚,非常值得品尝。

误区二:凉菜鱼肉唱主角

    宴饮之时,难免会点几个冷菜开胃。

    冷菜油脂较少,有荤有素,如果多点一些清爽素食,本来可以平衡主菜油脂过多和蛋白质过剩的问题。然而,多数食客习惯性地点酱牛肉等鱼肉类冷菜,使冷菜失去了调剂营养平衡的作用,加剧了蛋白质过剩。

    比较好的选择是以生拌蔬菜、蘸酱蔬菜,加上含淀粉食品(如荞麦面、蕨根粉等)、根茎类食品(如藕片、山药等)和水果沙拉等素食为主,配上一两个少油脂的鱼肉类和豆制品。

    用这些清爽的食物开胃,可以保证一餐中的膳食纤维和钾、镁元素的摄入,还能避免蛋白质作为能量被大半浪费。

误区三:烹调油多调味重

    许多北方居民喜欢味道浓重的菜肴,认为这样才是过瘾。然而,菜肴中总要有咸有淡,有酸有辣,才不至于令味蕾过分疲惫。

    此外,浓味烹调往往会遮盖食物原料的不新鲜气味和较为低劣的质感,因此餐馆往往会热情地鼓励食客点这类菜肴。

    在点菜的时候,应适当点一些调味较为清爽的菜肴,如清蒸、白灼、清炖做法的。

    有两三个浓味菜肴过瘾即可,再配一两个酸辣或酸鲜菜,用来提神醒胃。这样,有突出、有呼应、有回味,口味丰富,也不至于过分油腻。

误区四:海鲜满桌不嫌多

    一些食客特别喜欢河鲜海鲜类产品,总觉得只有吃这些才显得宴席足够高档。

    其实,水产品尽管营养丰富,口味鲜美,却也是污染的“重灾区”。水产品的特性就是富集重金属,如果一桌当中海鲜和鱼类菜肴比例过高,总摄入量必然较大,污染物质更有超标风险。

    这不仅会加重身体的解毒负担,严重时甚至可能发生中毒。

    建议每餐的水产品控制在1—3个菜的水平,食用量也要适当控制,每餐不超过200克为好。

  误区五:蔬菜菌藻不见面

    宴饮的一大危害就是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严重不平衡。由于一餐中摄入大量蛋白质无法充分被人体利用,大量蛋白质会分解作为能量使用,同时产生含氮废物,加重肝脏和肾脏的负担,并妨碍酸碱平衡。

    在节日期间,应当选择那些平日食用较少的高档素食,如菌类、高档新兴蔬菜、保健坚果,以及藻类、薯类等具有健康价值的蔬菜。

    这些素食既能促进健康,还能减轻消化系统的负担,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同时,它们也会凸现食客的健康素质和时尚品味。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测测你缺乏什么营养
下一篇文章:应季推荐秋季润燥食疗方图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