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LOGO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教你一手 >> 养生之道 >> 浏览文章
又是一年冬至到 冬至养生很重要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年12月22日    关注度:     【字体:
 冬至,是我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我国汉族一个传统节日,至今仍有不少地方有过冬至节的习俗。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我国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冬至来了,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

  冬至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过了冬至,白天就会一天天变长。古人对冬至的说法是: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冬至过后,各地气候都进入一个最寒冷的阶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进九”,我国民间有“冷在三九,热在三伏”的说法。

 博友声音:

  冬至节由来

  网友聂尘:冬至过节源于汉代,盛于唐宋,相沿至今。《清嘉录》甚至有“冬至大如年”之说。这表明古人对冬至十分重视。人们认为冬至是阴阳二气的自然转化,是上天赐予的福气,。汉朝以冬至为“冬节”,官府要举行祝贺仪式称为“贺冬”,例行放假。《后汉书》中有这样的记载:“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所以这天朝庭上下要放假休息,军队待命,边塞闭关,商旅停业,亲朋各以美食相赠,相互拜访,欢乐地过一个“安身静体”的节日。

  唐、宋时期,冬至是祭天祭祀祖的日子,皇帝在这天要到郊外举行祭天大典,百姓在这一天要向父母尊长祭拜,现在仍有一些地方在冬至这天过节庆贺。

  冬至要吃顿“健康”饺子

  网友体检在线:人们应根据自己的体质来吃饭,注重搭配,均衡营养。比如,肉类馅料要尽量多搭配些富含膳食纤维和矿物质的蔬菜,同时不妨再加一些富含可溶性纤维的食品,像香菇、木耳、海带等藻类,不仅可以改善口感,还能帮助减少胆固醇和脂肪的吸收量,控制食用肉馅后血脂的上升。

  相比之下,以蛋类和蔬菜为主料的素馅则较为健康,因为其中的油脂来自于植物油,蔬菜的比例也比较大。不过,由于鸡蛋中含磷较多,所以这类馅料应当注意搭配些富含钙、钾和镁的绿叶蔬菜,以及虾皮、海藻等原料,以促进酸碱平衡。

  冬至临近 养生要注意“冬藏”

  网友健康加油站:冬令进补是我国民间传统的养生方法,民谚素有“三九补一冬,来年无病痛;今年冬令补,明年可打虎”之说,冬至以后“阴极阳生”,人体内阳气蓬勃生发,最易吸收外来的营养而发挥滋补功效。

  人体的体质有阴阳寒热之别,脏腑气血的盛衰千差万别,过去的疾患史也错综复杂,因此进补方案需因体质制宜、因病制宜。在吃补药前先要调理好脾胃,或先吃一些“开路方”,才补得进去。

  冬至养生 身心进补

  网友童思健:冬至日不可吃太过辛辣刺激的食品,过食辛辣只可生阳动火,导致内热积聚,郁热上冲。过食羊肉、狗肉等肥甘厚味,易导致饮食不化,聚湿生痰。北方在补充热性食物的同时,也得吃一些补充津液的食物,如荸荠、藕、梨、萝卜、白菜等。

  养生也要重点养心,要养生先养善良、宽厚之心,心底宽自无忧。保持精神畅达乐观,不为琐事劳神,不要强求名利、患得患失。儿女要对老人嘘寒问暖,使老年人在精神上得到保养。

  冬至养生多吃坚果

    网友养生主:冬至时节养生,在饮食上不妨多吃坚果,如花生、核桃、板栗、榛子、杏仁等。坚果的油脂成分多,但都是以不饱和脂肪为主,因此有降低胆固醇、治疗糖尿病及预防冠心病等作用。坚果中含有大量蛋白质、矿物质、纤维等营养,并含大量具有抗皱纹功效的维生素E,因此对抗老抗癌都有显著帮助。此外,单纯从季节上看,冬至后也是最适宜吃坚果的季节,因为坚果性味偏温热,其它季节吃容易上火,而且吃坚果还有御寒作用,可以增强体质、预防疾病。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冬季进补不当易生“邪毒” 补阳兼顾滋阴防虚火
下一篇文章:适量饮用香槟酒有利心血管健康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