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LOGO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教你一手 >> 异国食风 >> 浏览文章
西班牙雪莉酒和火腿
来源:39健康网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到西班牙旅行却没尝过其雪莉酒和生火腿,算不上到过西班牙。在塞维拉的塔巴斯酒吧或餐厅可以什么都没有,但这两样东西是绝对不能少的,雪莉酒和生火腿是西班牙餐饮的两大图腾,到西班牙旅行却没尝过,大概也算不上到过西班牙了。

  雪莉酒产自塞维拉南边一百公里外的Jerez,而全西班牙的生火腿以塞维拉西北方一百多公里外的Jabugo产的黑脚猪生火腿最著名,所以都算得上是安达鲁西亚的特产。是这个城市最让人难以忘怀的味觉记忆。

  也许是偏见,从八年前进葡萄酒大学念书开始,我就一直很讨厌雪莉酒那股奇怪的味道,特别是干型的雪莉酒,不带任何一点圆润的口感,完全不像是安达鲁西亚火热太阳下的产物。年轻的雪莉酒常有一股酸苹果的气味,很不讨人喜欢,喝陈年的雪莉酒Oloroso对我更是如同酷刑,因为更加浓缩的怪味道还会死粘在嘴里久久不散。

  不过在踏入塞维拉城里的塔巴斯酒馆之后,开始改变了我对雪莉酒的看法。就像希腊国饮,让我一喝就恶心想吐的“雷辛那白酒”,得配上希腊菜才能喝得顺口。而雪莉酒也唯有在塔巴斯酒吧里才能真正散发媚力。

  在六类雪莉酒中,以口味极干的Fino和Manzanilla最受欢迎,还依旧是塞维拉酒吧的最爱,他们神奇的地方在于只要是塔巴斯里卖的任何菜色,几乎没有一样配不上,也省了操心配不配菜的问题,在这方面西班牙人可不像法国人那么愿意花心思,总之只要点Fino或Manzanilla就不会错。

  特别是本地最常见,也最难配的加斯巴丘凉汤、生火腿或腌橄榄都是Fino雪莉酒的绝配,和葡萄酒的克星,安达鲁西亚菜中相当常见的蒜头也很和得来。

  雪莉酒的怪味道来自于橡木桶熟成过程中浮在酒上的白色霉花“flor”,这种神奇的霉菌不仅可以让酒免于氧化,而且还会减少酒中的甘油成份,让口感更干,更枯瘦如材,当然也就更配那肥腴圆滑的陈年黑脚猪生火腿。

  整根连蹄带骨的生火腿是西班牙最美味的美食特产,更是这个大男人主义风行的国家最强烈的象征图腾。西班牙人嗜吃生火腿,品级当然也相差很多,所谓的“火腿Jamón”指的是后腿,“前腿Paletta”的肉少,肉质较硬。一般常见的是“山火腿Jamón Serrano”,用一般的白猪腿腌过后风干制成,比较高级的山火腿经一年多的风干陈年,味道丰富相当好吃。

  西班牙的生火腿几乎全部只用粗盐调味,而且只是自然风干,少见熏火腿,非常简单自然。因连蹄带骨腌制,吃的时候必需用手工切下薄片,在塔巴酒吧里常有专人在吧台负责现切生火腿,虽然这些火腿都经过很久的陈年,但一切下来很快就会变干走味,所以一定是随叫随切。

  在塞维拉的塔巴酒吧,一般的山火腿只够格制成“西班牙三明治bocadillo”,如果是叫整盘的火腿,那得要是黑脚猪(pata negra)制成的高级货才行,本地人对吃的东西很随便,但唯独对生火腿挑剔得特别厉害。这种称为Iberico的黑脚猪,和野猪的血源接近,体形小,脂肪多,肉质滑润可口,依规定必需采用半野放的方式放养在橡木林里,不喂食饲料,只吃橡木子。

  黑脚猪可以长出媲美松阪牛排的大理石纹油花,猪腿腌制后,还要再经16个月以上的风干与陈年才上市。上好的黑脚猪生火腿“Jamón Iberico”毫无争议的是全世界最美味的火腿,丰润肥美,若是碰上陈年的上等货几乎可以到入口即化的地步。

  当然,享受美味是要付出代价的,最便宜的黑脚猪生火腿一公斤也要上万西币。不过,也没人真能吃下一公斤,在塞维拉叫半份这样的生火腿其实只要花20块钱。更何况,离了西班牙,即使花上几倍的价格也不见能买得到了。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来自意大利的美味——红酱贝壳面
下一篇文章:日式汉堡土豆泥 滑嫩可口的营养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