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 吴晓薇)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86号),涉及江苏省2家生产经营企业。30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对两家企业实施了整改、调查措施。
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徐州市团结工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淀粉。该产品霉菌超标,徐州市团结工贸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小麦淀粉(分装)302袋,其中6袋破损,对外销售296袋,召回142袋。
徐州福多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小麦淀粉(分装)。经调查,该企业已不在原注册地址经营,并称搬迁至帝都大厦。执法人员对帝都大厦内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徐州福多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拨打该公司注册登记时留存的电话无人接听,无法联系该公司人员。
对徐州市团结工贸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食药监局采取了责令整改的措施,同时没收不合格小麦淀粉142袋、没收违法所得241.8元、罚款1341元。徐州市团结工贸食品有限公司在进一步加强原料储存、更换储存地点,增加储存地点的通风,加强存储地点温度、湿度的控制,定期对储存地点进行消毒后,霉菌检验结果符合要求。而对徐州福多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食药监局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采用多种途径进行调查。
据了解,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 7101—2003)规定固体饮料中霉菌含量≤50 cfu/g。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产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