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濉溪县网店主陈某因销售“山寨”酱菜,被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1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6年第160号抽检通告。通告称,中国特产·淮北馆在京东(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临涣蒋家酱品厂生产的3批次“臨涣醬菜”苯甲酸及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分别为3.3g/kg、2.9g/kg和2.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分别高出2.3倍、1.9倍和1.7倍,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接到通报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组织淮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展开整改复查工作。淮北市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国家总局通告中的3批次样品,不是濉溪县临涣蒋家酱品厂生产的产品,而是京东中国特产(淮北馆)登记的销售商陈某在小作坊购进后销售的。
陈某平时从淮北市濉溪县临涣蒋家酱品厂购进“臨涣醬菜”在其网店销售,由于该酱菜热销,陈某又从其他小作坊购买类似产品,冒用蒋家酱品厂的标识在网上销售。
日前,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告称,濉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陈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6元,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