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南京:问题餐饮店无证经营 却在“美团”上线
来源:金陵晚报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南京江宁区义乌商品城紧邻江宁大学城,有知情人反映,在义乌商品城D区聚集了数十家餐饮店专做外卖生意,基本都是送给大学城的学生吃。不过这些商家中大部分的食品安全卫生都无法保证,而且还是证照不全的黑餐馆。

问题餐饮店无证经营 美团上却卖得火

在义乌商品城D区两栋楼的一层聚集了不少商家。一家叫“百味便当”的餐馆老板说,他每天可以卖出200多份快餐,其中一半是通过外卖平台美团网销售。

走进餐馆的后厨,记者发现各种食材随意摆放,灶上油污横流,到处都积着厚厚的油渍,这样的环境很难符合卫生标准。当记者问及是否具有相关证件时,这名餐厅老板说,现在只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

记者昨天走访了义乌商品城D区,包括“百味便当”、“樱花料理”、“饱食吉烤鸡腿饭”等多家餐饮店,发现多个商家都没有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安全方面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没有取得合法证照,为何还可以在美团外卖网站注册呢?记者发现,在网站上问题商家上传了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过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地址是在东南大学,而非义乌小商品城。“我们总公司在那边,自己也没有办理下来。”餐馆老板这样解释说。

市监局:约谈美团 要求下架违规商家

证照地址明显不符,竟然也通过了美团外卖平台的审核,堂而皇之地走上了网络订餐平台。接到举报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园分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没有取得合法资质,他们已经勒令这些店家立即停业。

执法人员说,根据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设置餐饮项目。根据这一规定,义乌商品城D区的21家餐饮店都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义乌商品城物业管理方说,周围卖服装的商家也经常反映,这边油烟大,没有固定烟道。

据了解,2015年4月24日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约谈网络外卖平台,要求平台对违规商家进行下架。“我们已经把这些送餐单位送到上级部门,对美团约谈,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不能加入美团,我们通知他们立即停止经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园分局执法人员说。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浙江省局部署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下一篇文章:食药监总局:四奶粉企业食品安全审计出问题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