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无证生产还伪造产地 厦门一家食品公司被罚千万
来源:厦门日报    更新时间:2016年08月17日    关注度:     【字体:

不仅无证生产食品,甚至还伪造产地和生产日期,位于同安的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近日收到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开出的金额高达1403.3万元的罚单。同时,该公司违法生产的产品、用于生产的原料和生产设备,以及违法所得5万元也被依法予以没收。据悉,该案也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查处罚没金额最高的案件。

  去年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同安区集安路的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正在生产一种名为“四季优美随便果”的食品,标签标注原产地为台湾。

  经查实,该公司从去年6月29日开始生产,至案发时,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共生产“四季优美随便果”成品65960盒、半成品17778盒,现场还查获散装及袋装的独立小包装“四季优美随便果”5618.5公斤。而且该产品的包装袋、包装盒、标签上均标示有“产地:台湾”“产商: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内容,生产日期标示为“2015年06月16日”,与实际不符。

  经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案查获的产品货值金额达122.03万元。由于该企业无证生产等行为已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最终对其作出了罚款1403.3万元,并没收产品、原料、设备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启国 王晞)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陕西农产品食品药品将实现全产业链追溯
下一篇文章:海南:销售灾害中死亡生猪 将被依法顶格处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