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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严重失信的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
来源:遂宁晚报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21日    关注度:     【字体:

 2016年1月1日起 食品药品企业按照“安全信用”等级来进行分类

   严重失信的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

   近日,市食药监局出台了《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将对食品药品企业按照“安全信用”等级来进行分类,确保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据悉,该办法的有效期为两年。

   整合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 建立各类企业信息档案

   根据《办法》,我市将采集整合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建立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确定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实施信用分类差异化管理,并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其中,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包括资质(品种)类信息、检查(监测)类信息、处罚(处理)类信息、表彰(公益)类信息、等级评定信息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经核查确认后,将对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录等。同时,监管部门还将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产品抽检、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各类企业信用信息,确保记录的信用信息规范、准确、完整和及时。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安全,各类企业将建立信用信息档案,且档案需至少保存5年,生产经营者终止生产经营或者关闭的,保留至缴销其食品药品许可证书后3年。未按规定采集、记录、披露信用信息,或采集、记录、披露不真实信息,或故意将虚假信息记入信用信息档案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企业信用共分为四个等级 严重失信的将入“黑名单”

    记者获悉,为加强食药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我市还将对企业划分信用等级。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共分为四个,从低至高为严重失信、失信、基本守信、守信等级。

   每年3月10日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向社会集中公布上一年度的严重失信等级、失信等级和守信等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食药监管部门将照《遂宁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其纳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向社会公布其信用等级及违法违规情况,以及提请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变更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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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评定信用等级?

   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管理、因违法被撤销相关许可或批准证明文件的、或被吊销许可证等四种情形将被确定为严重失信等级。

  有证据证明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故意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非法添加、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且未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或未按要求采取召回措施,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等六种情形将被确定为失信等级。生产经营者能在同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可被评为守信等级。

   若生产经营者其生产经营范围涉及食品药品多个行业的,按行业确定标准分别确定信用等级,若存在不同等级的,其最终信用等级以最低等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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