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查获了一起通过互联网销售无中文标识、无中文说明书的德国产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铁元滋补品)和化妆品(玻尿酸)的案件,案值超过78万余元。
据了解,进口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入境前,如果没有中文标签或中文说明书,则属于违法商品。
经查,自2015年3月起,当事人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德国购进无中文标识、无中文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分散邮寄到其租用的经营场所,并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
到今年7月案发,陈某违法经营额78万余元,已通过互联网销售上述无中文标识、无中文说明书的商品货值36万余元,违法所得4万余元。 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发区分局对陈某违法经营的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384件、进口铁元滋补品1718件、进口化妆品(玻尿酸)2925件予以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4万余元,罚款119万余元。
开发区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这起案件是该局近年来查获的典型互联网违规销售产品案件。“接下来,我们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稽查模式,对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工作人员说。
同时,开发区分局也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在当今正成为一种趋势,但消费安全必须引起重视。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的网店,选择合法的产品, 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可疑的食品、化妆品,可以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1231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