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制订下发了《安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市餐饮服务行业推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
据了解,《河南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食品安全员(师)是指在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员(师)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其中,特大型餐馆、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应当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食品安全员(师),其负责人应为专职食品安全师;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可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师);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员。
据悉,我市推广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自今年7月开始,至2016年12月结束,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实施、重点推进、全面推广”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先易后难、先急后缓,一类一类推进、一家一家落实。主要包括在餐饮企业健全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食品安全员(师),出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员(师)基本情况数据库。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员(师)制度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员(师)作用,规范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和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夯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