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安动态 >> 浏览文章
中国原奶高价将长期存在?乳业三大误解该如何破
来源:中国新闻网 高级乳业分析师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 食界观察

  近日,媒体在北京、山东、陕西等多地又发现,由于原奶价格低迷,倾倒鲜奶、卖牛宰杀现象仍在持续。当前中国乳业所处的环境复杂,不确定性影响因素较多,容易引起相关问题及形势的误判,从而危及产业长期发展。

  在笔者看来,奶牛养殖目前存在三大误解。

  ●第一个误解:当前杀牛倒奶是落后产能淘汰的结果。

  从2014年下半年,河北、山东等地出现较严重倒奶杀牛现象,并蔓延到其他省份。有人称这是市场条件下,对落后产能淘汰的结果。由于中国散养比重高,为提升养殖规模化程度,适当淘汰落后产能是有必要的,但实际情况不尽然。

  目前国内养殖主体不再是落后的散户,而是已形成规模的经营主体。2008年后,散户养殖淘汰加快,2013年更是大批退出市场。目前,国内散户养殖比重不超过10%,大多数杀牛倒奶的是规模在几百头到千头左右的中小规模养殖主体,占目前中国奶牛养殖的70%。另外,近两年国内奶牛养殖及原奶品质均有明显提高。据奶业协会统计,2014年国内奶牛养殖平均体细胞为387.15千个/毫升,比2009年下降35.9%,平均乳脂肪率及平均蛋白率比2009年分别上升2.2%和1%。

  可见,杀牛倒奶并非是对落后产能的淘汰。由于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过快接轨,使得国际原奶供求及价格与国内形成联动,进口奶粉价格暴涨暴跌,严重影响国内原奶正常的市场供求关系,造成持续的杀牛倒奶。

  ●第二个误解:中国原奶的高价格将长期存在。

  2008年前中国原奶价格总体低于国际平均,但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落后,养殖加工利益矛盾突出,随着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传统小农养殖体系完全被瓦解,由此开启中国奶牛养殖转型之路。

  事实上,近年国内原奶价格高涨并高于国际,表现为饲料、人工成本上涨带来的。但根本原因一是向规模化转型引起的产业链“系统性”成本高,配套的优质饲料供应、全网覆盖的防疫、自繁配种体系等没有形成很好规模,布局结构不合理,在发展速度上滞后于规模养殖,规模化牧场管理水平低,相关人才缺乏;二是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等产业组织模式发展滞后,养殖抗风险能力差。

  中国奶牛养殖成本不可能像自然资源丰富国家那么低,但配套设施完善起来,建立起以适度规模化、集约化为主的中国奶牛养殖,原奶价格未来在国际上就具备一定竞争优势。像现代牧业为提升高蛋白牧草自给率,在安徽三河等地区种植苜蓿草10万多亩,未来养殖平均成本比目前至少下降20%,奶价可与欧盟平均价格相当。

  ●第三个误解:贸易自由化必然牺牲奶牛养殖为代价。

  国家加快更广泛的自贸协定签署及自贸区建立,推动对外贸易的深入发展。在此背景下,国外大量低价乳品必将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国内奶牛养殖业造成冲击。有人论断,为国家宏观战略利益,有必要牺牲奶牛养殖产业利益为代价。

  其实,通过提升产品标准,调整结构,可规避乳品进口对国内奶牛养殖的影响。过去20年里,中国建立起以常温为主的产品结构,并在原料标准中为大包原料奶粉使用降低门槛,这是造成近几年进口原料对国内冲击较大的主要原因。

  因此,现行的产品标准有很大修订空间,在不违反WTO原则下,加快修订,引导国内、国外乳资源在不同产品结构中扮演不同角色,一方面可保障国内消费需求,保持市场开放;另一方面能保护国内奶牛养殖产业。

  而在贸易自由化条件下,国外乳品价格的低廉,迫使国内养殖企业围绕“降低成本”,加快调整升级步伐,也是件好事。

  □宋亮(高级乳业分析师)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通辽市食药监局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火墙”
下一篇文章:重庆海关破获全是首宗大米走私案抓获嫌疑人19人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