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湖南、四川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辽宁省 《2015年辽宁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确定了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落实政府职责、增强部门合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共治和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六大方面、二十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并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按照重点工作安排,辽宁省将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包括督促引导全省1.2万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新增10%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食品送货车、小饭桌、农村集体聚餐等的管理,着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基层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大型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等试点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的差异化考核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出台《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为实现2020年把辽宁建成食品安全放心省份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湖南省 《湖南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坚持完善监管体系,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着力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社会共治,多措并举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着力开展五个方面的治理整顿: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24.91, -0.15, -0.60%)源头治理,严格农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安全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食品开展综合治理。三是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整治,规范生产经营,净化市场环境。四是持续开展“餐桌污染”治理。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科学完善的“餐桌污染治理体系”,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五是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安排》明确,要推进《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等修订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与研究,加快制订一批反映该省地方特色、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完善12331投诉举报信息系统,探索公益律师制度;试点推行“三总一大”(总经销、总代理、总批发及大型食品经营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在餐饮服务企业推行“明厨亮灶”;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四川省 《四川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从强化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监管、提升法治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严惩违法犯罪、加快社会共治等六个方面对全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大防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投入品监管,加强环境治理,防控面源污染。
二是健全追溯体系,强化过程监管。加强规划编制、加强制度设计,积极推动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水平。健全预防体系、监管体系、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开展风险监测,实施科学监管,提升监管能力。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检验检测,开展形势分析;规范生产经营,有效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严格治理整顿,严惩违法犯罪。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重要节点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地沟油”、屠宰及加工销售病死畜禽、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是鼓励多方参与,加快社会共治。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陕西省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将围绕综合治理“餐桌污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夯实监管基础,提高食品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综合协调,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等6大项19个内容进行。
《通知》明确,今年通过健全基层监管网络,全省将集中组织开展“四小”规范管理、餐厨油处置等专项整治。对重点品种,加强重点监管。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在种植业领域重点治理蔬菜使用高毒农药问题,在畜牧业领域重点治理使用“瘦肉精”问题,在水产品生产领域重点治理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添加剂问题。支持西安、宝鸡、韩城、杨凌示范区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