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日通报,自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开展为期10个月的“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进一步摸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底数,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档案,查清其主要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和防控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生产安全事件和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此次专项行动将采用建立辖区问题风险清单模式,福州市闽侯县和仓山区、厦门市同安区、漳州龙海市、泉州晋江市、三明市三元区、莆田市仙游县、南平武夷山市、龙岩市永定县、宁德福安市等食品生产企业数量相对较多的10个县(市、区),被列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
根据要求,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3月至5月)、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至11月)、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等四个阶段。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风险问题清单,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抽检、严格问题查处等综合性治理整顿措施,消除和防控主要食品生产安全风险。
此次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重点包括12类重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等6类高风险食品,以及包装饮用水、蜜饯、糕点、炒货、速冻食品、调味品等6类长期监督抽检合格率相对较低食品)、4类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生产聚集区、小作坊聚集村、问题多发易发地带)、5类重点问题(使用非食用物质、掺杂掺假、塑化剂污染、滥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5类重点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风险监测存在问题企业、日常监管和暗访突查被发现问题较多企业、被立案查处企业、大型企业)。(完)